2026年8月4日 星期二

鴉片在台灣歷史上留下的痕跡


鴉片在台灣歷史上留下的痕跡


龔飛濤 (Feitau Kung, M.D.)

原刊於 The NATMA Newsletter Vol 6, No.2, April 1990
2026年7月 重修


鴉片濫用的濫
在古時候,鴉片(阿片)本來是當藥服用的。18世紀起濫用的情形開始發生。對此,清廷曾於1780年、1796年、1799年....多次發佈禁令,規定違者得上枷鎖一個月,然後發配邊疆充軍。至於引誘"良家子弟"進煙館者,則與散播"異端邪說者"同罪,即罰杖一百,然後放逐三千里。可是因執法不力,問題不但沒解決,情況反而日趨嚴重。19世紀以後,鴉片濫用由華南蔓延到整個大清帝國。而受害者則遍及社會各階層。終於導致林則徐的毀煙和鴉片戰爭的爆發。

鴉片戰爭在台灣
鴉片戰爭從1839年11月打到1842年8月。英軍以四千精銳、四十三艘船隻和五百四十門洋砲逼得清兵連連失利,終致求和。可是,這期間台灣的守軍卻傳出了離奇的'捷報'。原來戰爭初期,清廷認為英國可能犯台。飭令總兵達洪阿及道台姚瑩加強防務,動員了守軍6361名和鄉勇一萬三千人,在西海岸構築了兩道防線,積極備戰。到了1841年秋,發生了擄獲英船Nerbudda號事件。接著,次年春,又有Ann號英船被俘。關於兩次事件的始末,兩方說法不一。

照達洪阿和姚瑩的報告,1841年9月29日,N號船侵入雞籠港(基隆)並開火挑釁。清軍反擊,斷其桅。英船後退而遇險觸礁。清軍乘機圍攻,殺'白番'5名、'紅番'5名及'黑番'22名; 擄'黑番'133名; 獲砲10門還有'番書'等。俘虜在押赴台灣府(台南)途中死了14人,其餘於次年六月全遭處死,用以"激揚士氣,振奮人心"。至於A號船是1842年3月在淡水廳的大安港附近(今屬台中)出現,經漁民誘入土地公港(在苗栗房裡溪西南,後因淤塞被溪北苑裡漁港取代)而觸礁。攻戰之後,活捉55人('白番'18、'紅番'1、'黑番'30及附英粵人5名)、抄獲洋砲10門、番書和英軍在浙江奪取的武器多件。這批俘虜中,11人倖存,其餘於同年八月處決。

英國方面的說辭則大不相同。他們指稱N號船是運輸用,在台灣海面觸礁,白人人員乘小艇逃離,留下的240名印度人全屬伕役和水手,絕非戰鬥人員; 而A號則是遇難商船,船上57人,亦無敵意。因此,對這群海難者被當作戰俘而遭殺害,極表憤怒。

鴉片戰敗後,主和派的耆英出面與英國談判。他同意英方的說法,並認為達洪阿等是冒功欺飾。道光皇帝只好派閩浙總督怡良赴台調查。怡良報告說台灣府庫雖有洋砲等物,但海岸現場並無交戰痕跡。而這時英方盛氣凌人,道光求和心切,只好把達洪阿等從陞級褒賞改成撤職查辦。不過達洪阿和姚瑩入獄只兩周,即由屬下替罪,兩人不但被釋還獲授新職;而英方雖從和約獲得兩千一百萬銀元賠款,卻未分發一文撫卹金給N&A船兩百多受難者的家屬,也沒發放半分慰問金給11位倖存者。如此泱泱兩大國,卻大清不義,大英不仁,徒落人笑柄爾。

大行其道的鴉片
卻說南京和約既訂,鴉片源源而來,大家爭相吸食,不久竟成諸多清國臣民不可或缺的日用品。終於,清廷不得不面對現實,在1858年宣布鴉片合法化。

而當時鴉片的主要來源是印度北部。英國東印度公司在Patna 和 Ghazipur設廠加工製成"鴉片餅",然後裝箱運到加爾各答賣給商人,再由商人船運清國出售。少數則由Malwa經孟買出口。

每箱鴉片裝"餅"40塊,箱重約170磅,其中"可吸用"部分有120磅重。一箱鴉片的成本是120銀元,而在加爾各答的拍賣價在240-320銀元之間。到了清國沿海,在1822年可賣到2000銀元,在1832年,仍可得600銀元。其利潤之厚,可以想見。1842年戰爭後期雖然一度跌到400元,不久卻又回升。特別是1884年清法戰爭,法軍封鎖台灣時,當地價格竟回漲到每箱1000銀元。難怪那數十年中,鴉片商人們真是忙得不亦樂乎! 聽說生意旺盛時,一年全清國的交易量高達八萬箱。

鴉片在清國台灣
打狗(高雄) Yeh Sun 繪於 1992;
based on the photo of W. A. Pickering (1863-70)
當年的鴉片商家以英國的Jardine-Matheson & Co.(怡和洋行)、Dent & Co.和美國的Russell & Co. 等公司最具規模。這些"片商"各擁快速帆船多艘,縱橫海上。船上還安有槍砲六至七座。水手多為菲律賓人,均全副武裝以防海盜截貨。這些帆船在1850年代偶而會順道駛入打狗(高雄)或淡水販毒。到了該年代後期,有個叫Rooney的愛爾蘭裔美國人乾脆在打狗港內安置一條廢船,專作接運鴉片之用。從此,鴉片船就更常光臨了。而怡和的Vindex 號以及Dent 的野狼號更成了台灣貿易的專用船。兩船賣完鴉片,就購買當地的樟腦、米和蔗糖,然後離去。1862年,它們還在淡水設立代理店。

這期間,台灣社會吸毒風氣日盛。本來煙館是屬"不良場所",只有"不良份子"才會在晚間偷偷摸摸地涉足其中,後來竟演變成社會"中堅人士"的正當社交地方。而為此,煙館的"格調"竟也提高不少 - 比如館中居然供應起甜點和鮮果來。而且它們還對首次光顧者,一律免費招待,以便吸引更多新人上癮。

而當時,鴉片還不只是在外社交時才需要,即便居家在內也有"妙用" -- 比如剛出生落地的娃娃半聲不哼時,只要朝那嫩臉猛噴幾口煙,就可把他或她嗆得哇哇大哭; 又如小孩子晚上哭鬧睡不著時,也可朝臉吹幾口,一下子就靜悄悄了。還有不少人用鴉片來醫治神經痛和"瘧疾神經炎"。據稱,當時市面上有數十種藥物內含鴉片成分,因此也有人是在不知不覺中上了癮的。

不過,鴉片百害中也有一"利"。那就是合法化後可以冠冕堂皇的抽起重稅來。這就是所謂的"寓禁於徵"。特別是1887年台灣建省後,官府開支突增,而原由福建省每年補助的66萬墨西哥銀元又遭取消。為此,鴉片的進口稅增加到每箱150至180銀元不等。而興建台北城時,雖然費用的一半是由板橋的林家"樂捐",煙友們其實也貢獻不少,因為每箱鴉片又加徵了"建城特別捐"11銀元。

日治時代的鴉片政策
1985年,馬關條約訂立,日本佔領台灣。據調查,當時在台灣各港口經營進口鴉片的中西商號共有八十九家。1900年登記有案的煙癮者是169,064人,估計實際人數當在17-18萬之間,約佔總人口的6.5%。如果除掉絕少上癮的原住民、婦女和未成年者,又考慮那時台灣人壽命較短,出生率較高,則煙癮者在成年漢人男性中的比例為20%左右是可能的。這還不包括那些"偶而品嚐者。而單想: 日清交接之際,一個做苦力的每天的工資是20錢,卻需花15錢買鴉片,剩下只有五錢可用來餬口! 其對社會殘害之大,不言而喻。

後藤新平 1857-1929
Wikipedia
因此,絕大多數的日本統治者主張嚴厲取締煙毒。但,後藤新平卻極力反對。
後藤新平原為日本內務省衛生局長,1898年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子爵拔擢他為台灣民政長官,是台灣殖民政策的計畫暨執行者。他反對的原因是: "煙毒一時難戒,禁令執行困難,如果硬是強禁,恐弄巧成拙"。況且聽說當時的"台灣民主國"及其他抗日勢力,也以戒毒的"苛政"為由,號召癮君子們奮起反日。因此,為了安定民心,當局終於採用了後藤的緩和漸禁方針如下:

1. 規定鴉片由政府專買、專製及專賣。首先在台北城南門外,設置專賣局。從波斯、印度及土耳其進口原料,再由新成立加工廠製成鴉片膏。廠中員工有三百多人。每年營業額五百八十萬日圓。因為是壟斷生意,賣價自然提高,年利潤竟高達一百萬。(按: 當時全台一年的土地稅才八十六萬圓,而糖稅則只有六十萬)。真是樂得日本人笑顏逐開。

2. 規定未上癮的不得吸鴉片。已上癮者得向政府登記,然後憑證購買。而每人每三天的用量不可超過15公克。用此殖民政府既可掌握吸毒者的情況,又創造了3000張經銷商牌照,可以好好地誘惑"愛錢貪利的台灣人(後藤語)"一番。(按:1931年前後,殖民政府每15克鴉片以1.61圓賣給批發商;批發商再以1.63圓轉賣給零售店,而零售的價格則是1.77圓)。

3. 運用警察力量嚴格執行上述法令。違者依情節輕重,處兩年以下至五年以下苦役或一千圓以下或五千圓以下罰款。

4. 推動教育,使尚未上癮的不上癮。更要讓民眾尤其是年輕一代對鴉片感到嫌惡

如此,後藤新平預期五十年後,老煙鬼死光後,問題就會解決。而根據日本官方1924年的研究報告,煙癮者的年死亡率是每千人中有80人,約為一般人口年死亡率的三至四倍。結果,原先於1900年領得執照的"阿片仙"約十七萬人,25年後竟只剩下四萬五千。這期間,除了少數人或因價高買不起,或因眅依宗教等理由而強行戒掉外,大部分多"仙逝"了。

這樣的商標真的會教人嫌惡鴉片嗎?
取自Wikimedia Commons
日人反覆與台人抗議
不料1929年,臺灣總督府竟頒布「續發吸食阿片牌照方案」,決定發放新照給秘密吸毒的無照者,並且放寬對申請者的審核。此舉立刻引起民間有識之士的強烈反對。並於1930年1月2日向國際聯盟發電投訴。

1930年2月19日,日內瓦的國際聯盟調查團到台灣。殖民政府趕緊準備資料,說明 一番。而幾位御用台灣士紳也"代表"全島百姓向洋人表示當局的鴉片政策是正確而有效的。

但以林獻堂、蔣渭水為首的一派,則於3月1日當面向調查團控訴: 殖民政府製造毒品傾銷國外;且無真心想縮減島內的鴉片市場,還暗地裡發照給新手以遞補已死亡的吸毒者;他們更質疑政府公布的所謂"領照上癮者人數年年遞減"的數據。

其實,就連曾經在1936-1939年服務於台北馬偕醫院的 John L. Little醫生後來也向人表示: "中產階級的年輕人,尤其是在新竹一帶的,要買專賣局出品的鴉片(阿片),是辦得到的。"

從種種跡象看來,這個"緩和漸禁"的鴉片政策,是有蹊蹺之處。它執行起來,並不像日本政府對其他方面的政策,那麼真確明快。只是那些違規的異常現象是個別單位的疏忽失職,還是上方的刻意縱容,這在百年後的今天,已無從辨明。。

另一方面,在島內和國際的壓力下,殖民政府又改變政策,總督府於1930年1月15日即趕緊宣布要成立"台北更生院",3月底正式收容鴉片毒癮的患者進行戒除治療,而雖然歷任院長仍是日本人,實際負責人則是台籍的杜聰明博士。隨後,台灣各地也陸續設置"更生"單位。到了1941年春為止,共有八千多人接受戒治。不過,鴉片專賣制度卻遲至1945年6月17日(日本戰敗前兩個月)才廢止。

日本治台五十年後,這個禍害島民上百年的"阿片"終於在台灣絕跡。這倒是如後藤新平所預料的。只是不知道什麼才是促成這結果的主要因素? 是日本鴉片政策的成功呢? 還是台灣人民的覺醒及國際潮流的影響和壓力? 抑或是二戰期間原料短缺,出貨減少;加上民生凋蔽,一般煙友無力購賣,只好忍痛自戒?....

 
參考資料:
1. 楊碧川,台灣歷史年表,1983.
2. Davidson, James W., "The Island of Formosa", 1903 
3. Fay, Peter Ward, "The Opium War 1840-1842", 1975
4. Jeffreys, W.H. & Maxwell, J.L., "The Diseases of China, Including Formosa and Korea", 1911
5. Kerr, George H. "Formosa, Licensed Revolution and the Home Rule Movement 1895-1945", 1974
6. Takaki, Tomoe, "Die Hygienischen Verhältnisse der Insel Formosa", 1911
7. Takekoshi, Yosaburo, "Japanese Rule in Formosa", 1907
8. Yen, Sophia Su-fei, "Taiwan in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1836-1874", 1965
9. [The China Medical Journal] 1924
10. [The Japan Year Book] 1932
11. Wikipedia & Wikipedia Commons
12. 龔飛濤,  "Nerbudda & Ann船事件, 1-6", [鳳髻山前]部落格,  2022-2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