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日 星期日

羅發號事件與Horn 5/5 (終篇)

The ROVER Incident & James Horn


流浪者(羅發)號事件始末

與 

魂斷台灣的 James Horn


by FT Kung (龔飛濤)


篇五: 噶瑪蘭


蘇澳灣 - 由南方澳北望  英國海軍尉官 Lt. James Henry Butt 繪於 1869年
遠方三桅船乃其所乘海測船 HMS Sylvia  (取自 Wikimedia Commons)




驗明正'骨'
Mrs. Mercy Hunt 漢特夫人
1826 紐約 ~ 1867 屏東
1867年10日26日Le Gendre(李讓得)帶著漢特夫人的遺骨離台回唐山..
.
11月12日在廈門,當地執業的普魯士裔美籍醫生穆勒 (Augustus Muller)開箱檢視。箱裡裝有: 頭骨(缺下顎骨)、幾乎完整的脊椎、四根附著在脊椎上的肋骨、分離的骨盆和一塊殘缺的肩胛骨。從這些骨骼的形狀大小,他推斷死者應是位比一般歐美人高大的女性。這正符合漢特夫人(Mrs. Hunt) 的身材。而漢特夫人的姊夫Botefuhr先生,所提供她的假牙,也與上顎骨完全吻合。

11月21日,美國駐廈門副領事兼副驗屍官E.M.Smith 在鑑定聽證會上,聆聽各方證詞後,宣告該副遺骨屬於漢特夫人(Mrs. Mercy Hunt) 無誤。於是依照先前約定,Botefuhr 先生付給 James Horn 美金$1250的酬勞。有了這筆錢,Horn 就可以籌劃他的噶瑪蘭之旅了。

古早的噶瑪蘭
噶瑪蘭即現在的宜蘭地區。它也是指當地的平埔民族。荷治時代有兩項關於噶瑪蘭的重要記事:

1. 1644年9月,Pieter Boon 率領225名荷蘭兵從大員(安平)乘船出發,經淡水雞籠(基隆)前往聲討噶瑪蘭。首先Bay of Cavalangh(蘇澳灣),有十二社答應以進貢換取荷軍的"保護"。而荷方原本要求以鹿皮為貢品,但社民希望用稻米替代,因為鹿皮得從山番處換得。可見當時噶瑪蘭人已進入農業社會。接著,荷軍攻擊蘭陽溪/冬山河流域的兩個社,並燒掉他們的房舍。隨後有四十多社派人求和,只剩六社拒降。

2. 荷蘭東印度公司蘇格蘭籍職員 David Wright描述: 1650s年代,台灣11個省區(provinces)中排行第二的噶瑪蘭(Kabelang),有大小社共72個。諸社各自為政。因為荷蘭人無法完全征服他們,只好與之和平共處。荷蘭人不但跟他們做生意,還把自己的兒女賣給他們當奴隸(註一)。價格是一個13歲的孩子賣10元歐銀。

綜合以上,當時噶瑪蘭大概有60至72社。如果每社平均100人,則人口應有六七千之眾。不過,其他也有36社、45社,還有人口近萬的說法。

十八世紀中葉,漢人開始侵入。起先是零星蠶食,到了1796年,漳州人吳沙(註二)率領成千的武裝墾民到達後,情勢急轉直下。這群人軟硬兼施,軟的: 從對噶瑪蘭人示好施醫、到將死貓狗丟在他們田裡,乃至偷移田埂侵占農地...硬的則是直接武力相向。結果短短幾十年內,鯨吞了大部分的平原地區。而1812年清國設噶瑪蘭廳後,更將政治力伸入其中。至此噶瑪蘭人的生存空間被嚴重壓縮。1830~40年以後,開始有人向南往花蓮逃難。

註一: W. Campbell 的"Formosa under the Dutch"引述David Wright所言: "As the Hollanders were never able to subdue the province, they made peace with the inhabitants, and not only traded with them in several kinds of merchandise, but sold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to them as slaves ..." 按: 荷蘭人回歐洲時,法律禁止混血兒女同行。

註二: 吳沙被尊為「開蘭第一人」,現在不但有紀念館、基金會,還有以他為名的國中學校。可是一個族群的"英雄",往往是另一族群的"噩夢"。這種例子,在人類的歷史中觸目可見。幸好,社會在進步,這半世紀來,人們開始以宏觀的態度,從多角度審視歷史的真相。最明顯的例子是哥倫布,今日他在歐美的地位,已遠不如昔了。

Swinhoe 的見聞
digitization of historic museum collections of  Taiwan
deposited in foreign countries
1858年,Robert Swinhoe(後為英駐台首任領事)參與英艦 HMS Inflexible(不屈號)的環台航行。6月18日船抵蘇澳灣。他發現灣口正對面和北側的北方澳已各有一個漢村;灣南側,即 Lam-hong-o (南方澳),則尚有個『熟番』村。村裡部分男人披頭散髮,可是,不少年青人已經削髮學漢人了。他們的膚色較漢人稍暗,容貌接近馬來人。至於女人有褐膚色的,也有膚色較白的。其中不少具有歐洲人的臉型。有些女人穿有上衣或披肩,但大多只用裙布圍著腰間,再以腰帶束緊。頭髮則任其鬆散,而在前額頂繫上紅色或白色的細帶。

漢人不叫他們『生番』,而是稱他們『番仔』。他們和漢人一樣怕山上的生番。而他們的住屋和生活習慣,也比較接近漢人。他們可說是Swinhoe所見過最安詳、和平的族群。他們首次看到汽船,因此,男男女女乘著尖尾的獨木舟(proas),一再繞著大船划行,同時還唱著奇特的曲調。這族人已無地可種,而全靠捕魚捉鳥維生。數年後,Swinhoe 舊地重遊。發現更多的男人薙髮留辮子。官府還派了一位漢學先生到村裡教少年們漢語和孔孟思想。不過村人講的還是噶瑪蘭語。他還提及日落後,平埔人舉著火炬,出海誘捕飛烏仔(飛魚)的奇觀。

蘇澳之北,有一條河叫Polo Sinnawan (又 Kalewan 加禮遠/加禮宛,即今冬山河)。河沿岸有幾個平埔村落。離出海口四哩處的左岸第一村也叫Polo Sinnawan。村民比漢人更為有禮(civil)、和善(good-natured)。Swinhoe 參觀了隱蔽在林木間的住屋。這些房子用圓木做建材,以樁柱撐離地面,屋頂蓋著茅草,室內鋪有地板。村落由族內頭人和一名漢人通事共同治理。他們的生活情況比南方澳的好些,女人的頭髮梳得整齊,用三四條紅絲帶纏繫著,頭上戴著蔓草花冠,兩耳還垂著五六個兩吋直徑的細白環,看起來卻一點也不礙眼。

再向南上溯兩哩,就是主要漢村Le-tuk-kan『利澤簡』(今五結鄉老街),這裡人口近千,街道寬廣,雜貨不少,不過價格很貴。四周都已開墾為稻田。 Polo Sinnawan 的頭人就是聽命於此地的軍政長官。

噶瑪蘭人的悲歌
Edward C. Taintor  1868
from President &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 Historical Photographs of China

再往上游去,又是另一番景象。在那裡,Swinhoe看到成群的噶瑪蘭人,四處流浪,靠乞食為生。原來漢人常藉細故,將他們逐出家園。

1869年初,淡水海關代理長官Edward Taintor 來探訪時,也親睹了上述的悲慘情事,他提到: 一位寬裕的平埔農夫去逝後,漢人霸佔了他的'田園厝地',無助的寡婦帶著三個小孩,無家可歸,頓時淪為乞丐 ! 另有位平埔頭目告訴他,三四年前,漢人偷走他們的牛隻,還攻擊他們的村落,他們起而反抗,殺了一名漢人。結果他們無法再住在那裡,全村被迫遷到山區。

後來到此傳教的George MacKay(馬偕)也寫道:"...平埔人的耕地被奪、村落被毀,只好遷到荒野叢林,從頭開始。可是,當新闢的土地上,種出稻米和蔬菜,讓他們能勉強度日時,貪婪的漢人又出現了。這些漢人或用甜言蜜語、或以爭吵方式取得一席之地,接著步步進逼,最終整片土地又被他們搶走。平埔人因為不識字,又不懂法規,就只能任由仇敵們宰割。目睹這些官吏、商人和投機分子,對純樸的生靈做出如此不義的行為,有時實在很難不怒火中燒 (making one's blood boil)。"

James Horn 的到來
1868年初,James Horn 來到蘇澳灣,當地景象比想像熱鬧得多,漢人人口已大幅增長。原來,附近林相豐富,伐木業興起,蘇澳儼然成了木材集散地,連外國木材/樟腦商也聞風而至。更讓人驚奇的是,這裡的鋸木場居然擁有清國罕見的蒸氣動力機具。不過同時,在地的平埔族人,也承受到與日俱增的壓力。他們的空間越來越小,生活更加艱辛了。

在這裡,Horn看到蓬勃的商機,但他想幫助弱勢者的意願也更堅定。他帶著一些布料、日用品、還有平埔人喜歡的brasko(空酒瓶),去拜訪蘇澳灣南側(南方澳)的部落。漸漸的,平埔人感受到Horn的善意,而信任起他來。他甚至得到頭目女兒的青睞,後來這位美女還成為他的"牽手"。 

有一天,Horn向頭目進言:「我看漢人越來越囂張,官府又視若無睹。與其在這兒受罪,不如走為上策。」

頭目:「我也知道情勢不好,聽說加禮宛(冬山河流域)那邊,已有不少人搬到奇萊(花蓮)去了。我有時在想,或許我們也應該南遷到大南澳,那裏有肥沃的平野,幾乎沒有漢人,清國又管不著。只是附近山區的生番太兇猛,很難應付。」

頭目抽一口菸,繼續說道: 「十年前(1858),有一群漢人去那邊開發,沒有成功;六年前(1862)又有一百多人登陸,他們築土牆、設竹柵,還挖了壕溝,結果一次夜襲就死了ㄧ百人,剩下的只好狼狽逃離;兩年前(1866),三十幾個'好膽的',再去試運氣,卻至今音信全無。」

Horn 回道:「山區原民的問題,我可以去找些朋友來幫忙解決。」

幾天後,Horn 啟程前往淡水,找 James Milisch (美利士)。

俾斯麥的野心??
淡水有五六間洋行。Milisch(美利士)的洋行是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在北台灣的代理之一。它主要進口鴉片和棉毛織品,出口則有樟腦、煤和茶葉。Milisch漢堡人,1865年來台。當時德國尚未統一,他兼任北德漢薩政商聯盟(Deutsche Hanse)在台的領事。

Horn到訪的那天,Milisch不在洋行。行內的買辦說:「老闆在艋舺(萬華)的寓所。」Horn問:「到了艋舺後該怎麼找他?」買辦回道:「很簡單,那邊就只有他一個阿兜仔,隨便問人就知道。」果然很容易就找到了。

兩人見面,寒暄之後,在Milisch的書房裡坐下。Horn環顧四周,但見牆壁上貼有數張 《北德意志匯報》(Die Norddeutsche Allgemeine Zeitung) 的報紙。這份大報當時是普魯士首相俾斯麥(Bismarck)的喉舌。

Prinz Adalbert von Preußen
普魯士王子 1811~1873  Wikipedia
Milisch發覺Horn似乎對壁上報紙感到好奇,微笑的解釋道:「這些兩三年前的舊報紙,刊載一系列殖民政策的社論。他們主張,普魯士應該在台灣東部的"無主之地"(das herrenloses Land),建立德屬印度(Deutsch-Indiens),並派軍艦占領蘇澳,將它開闢為主要港口,讓移民家庭遷入,再將勢力擴及西部...。」Milisch又說:「其實我們的海軍總司令Adalbert 王子,也認為既然清國忽略台灣東半部,我國應該予以佔領。」
 
Horn 聽了回道:「我對政治沒有興趣。我只想幫助噶瑪蘭人,跟他們一起打拼,看能不能開發出一片樂土來。當然若因此而獲利,也是一舉兩得。假如您能投入資金和提供器材,我可以招募人手,並運用我在林木方面的經驗,咱們一起來試試。至於您想為貴國效力的部分,只要不影響在地人的生計,我沒有意見。」

Milisch: 「那我們就在商言商吧。如今漢人控制噶瑪蘭大部分地區,且清國已設置官廳實質管轄,要在那裏立足很難。不過蘇澳灣以南,就屬"無主之地",我們可以在那兒,開發土地、採伐樟木、和蒸餾樟腦等等。至於山區兇番,我會提供武器作為反制。」(樟腦在當時除了驅蟲、醫藥用途,更是製造塑膠前身-賽璐珞celluloid的必需品。)

大南澳殖民地
1868年四、五月間,Horn、Milisch和幾個洋人以及一群平埔人搭船,從蘇澳灣南下。船行5哩經東澳時,看到那塊小平地上有座鋸木場。再往南10哩,終於抵達南澳(Lam-o)海岸。

大夥兒一上岸,就被眼前的景象嚇呆了。原來沙灘上竟躺著35具無頭屍骨,整齊的排成一列 ! 顯然,這是生番給外來者的警告! Horn推測,這些骨骼應該屬於兩年前那批冒險來此的墾民。他和平埔人合力將這群遊魂的遺軀,掩埋入土。然後,大家往內陸推進近兩哩,來到所謂的大南澳(Ta-lam-o),這裡的河谷平原寬一哩多。如果再往西進,谷地就漸漸狹窄了,於是Horn和Milisch決定在此建立主寨。他們去找擁有該地的生番頭目,以實物換得該地無期限的租約。

經過一番準備後,Horn帶著工人,著手築了一座四方型的柵欄大寨,各角落還加設石砌的守望台,寨內建二十多間茅舍,足以容納一百多人,可將平埔男女及少數漢人安置在內。寨後的空地,則用來栽種番薯、馬鈴薯和菸草。而南澳海邊也建一座小寨,它也圍有柵欄。兩寨之間,開路相通,並闢小徑蜿蜒入山。Horn又在鄰近的山丘上蓋一間結實的小屋作為自己的住處。這山丘有溪流圍繞,多了一層安全感。

山中的馘首族有十數社,他們對這群新住民的態度不一。不時有生番蜂擁而下,夜襲堡寨,企圖獵取人頭。雖然Horn和平埔勇士們不乏武器彈藥,可是仍難免有傷亡。Horn本人除了幾次輕傷外,還曾被長矛深深戳入足部而受重創。

然而,儘管日子不平靜,拓殖事業還是持續發展。平埔族人墾地伐木,種茶樹,餾樟腦,換得溫飽衣食、武器、日常用品以及居家器具;而偶而來採集藤枝和染料植物的漢人,繳了15%"保護費",也可暫住寨內,免受番害;Milisch等出資洋人,則因事業的運作而漸有收益,轉虧為盈,指日可待;至於Horn,由於他的誠懇待人和領導有方,贏得了平埔族的"朋友和保護者"(Friend & Protector)的美譽。

到了年底,在殖民區作業的已有150名以上,而絕大多數是噶瑪蘭平埔人,很少數是漢人。至於其他的外國參與者則有兩個蘇格蘭人、一個美國人、一個德國人、一個西裔墨西哥人、一個來自印度果阿(Goa)的葡萄牙人、一個馬來人和一個馬尼拉人等等。

不過,淡水海關的E.C.Taintor 於1869年1月到訪時,發現Horn除外的西洋人大部分時間是住在蘇澳灣的南方澳。有趣的是,他估算當時南方澳的平埔人約有100人,這比兩三年前Collingwood醫生提出的數目少了約150人。看來這150名平埔男女是跟隨Horn搬到大南澳去了。

清國抗議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恭親王  
by John Thomsen 1871
在大南澳開發的過程,噶瑪蘭廳通判丁承禧曾提出抗議,可是力道並不很強。況且,當時在台洋人和一般民眾的認知是: '台灣東部(含大南澳)乃化外之地,並不屬清國'。所以,Milisch 和 Horn 也就不予理會。

到了1868年底,眼看殖民地越來越像樣,丁通判趕緊上報台灣道台黎兆棠,再轉呈北京的總理衙門。

1869年初,恭親王奕訢致函英國公使John Rutherford Alcock (阿禮國)及普魯士公使 Guido von Rehfues (李福斯),強調:"未經許可,外國人不得擅取清國物產,亦不得與原住民交往";他駁斥英駐淡水領事所言"大南澳谷地是原住民領域,不隸屬噶瑪蘭廳"的說法;並要求Horn 和 Milisch退出大南澳。另外更請求解除Milisch的領事職位。

普魯士的反應
普國公使 Guido von Rehfues (李福斯) 態度堅定,他否認Milisch主導其事,認為他只是投資金主,並表示他無權撤去Milisch的領事職位。恭親王在兩個月內共發函五次,且一次比一次強硬。最後恭親王甚至威脅道: "Milisch 如不放棄大南澳,我國將採行動,到時候,其安危自負。"

von Rehfues 不干示弱,反嗆道:"如有普國公民安全出問題,兩國關係將有嚴重後果。"

恭親王則堅持:"番人所居,'自古'即屬中國;大南澳地區不是通商口岸,外國人本來就不得擅入開墾;而番人更不能任意放租土地給他人...。" 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

而von Rehfues 態度如此倔強,難道他是故意激將清國採取行動,然後讓普魯士可以藉護僑之名出兵台灣東部嗎? 這點著實啟人疑竇。

英國的反應
  英公使 John Rutherford Alcock
1809~1897  Wikipedia
相較之下,英使Alcock (阿禮國)的反應和緩些。他答應會指示領事調查真相。如果恭親王所言屬實,就叫Horn放棄事業。

可是,在台領事人員的報告卻一致認為:’台灣東部從蘇澳灣以南直至南岬,毫無清國治權的存在,當地原民是處於完全獨立的狀態’於是Alcock 承認Milisch/Horn 與當地生番所簽的租約有效,也同意Horn的作為合理合法。

然而,到了六月,Alcock 的態度開始轉變,他寫道: "Horn 與生番有租契,而生番又與清國為敵,可是我們卻與清國有協定,這個嘛...。" 顯然,為了維持英清關係的穩定,他是準備犧牲一個英國小民的權益了。當然,從個人角度來看,他再幾個月就要退休,不想惹事生非、擴大事端的心態,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八月,Alcock下令,淡水副領事Gregory必須強制Horn 撤出大南澳。

另執一詞
1869.8.8. 恭親王諭令 (王先謙輯東華續錄)
文中的'康'即Horn; '美利士'即Milisch
Gregory銜命來到大南澳。Horn發現他不像以前那麼友善,心知不妙。果然,Gregory 宣布:英國政府贊同清國的主張,認定彼等無權留在大南澳。Horn雖知官僚大多不講道理,卻仍忍不住為自己辯護一番:

「從來清國官兵,不曾踏進大南澳一步; 漢人到此,採了東西就走,也未定居下來; 這兒更找不到一碑一石,能證明他們曾經宣示過此地的主權。現在清國憑什麼說這塊土地是他們的? 

「再說,原住民在此已有千年。上帝賜給他們土地、物產。他們自是這裡的主人,為什麼沒有權利將地租讓給我們?況且,我已娶了原民女為妻,而且選擇在這兒長住,我剛出生的女兒及她的後代也是這裡的人,你們又憑什麼要我走? 」

Gregory 扳起臉回道:"我是奉命行事。我能做的是讓你有足夠時間,收拾停當。我可以向上級建議寬限至11月3日。到時候如果你們還不走,英皇陛下的砲艦只好來'接'你;而清兵也會對你的平埔親友下手。你不希望他們再受傷害,不是嗎?"

走筆至此,但不知讀者您認為是恭親王有理呢?還是James Horn有理?

悲劇收場 
1869年十月下旬(另一說是11月3日),Horn 帶著33名噶瑪蘭平埔人、1名馬來人和1名馬尼拉人,駕乘一艘縱帆雙桅船(schooner) 或說是戎客船離開大南澳。目的地是哪裡,眾說云云。有人說他們是要撤往蘇澳灣;有人說他們是運載著木材往基隆去賣;更有人說Horn想要往南去尋找一個可以重起爐灶的新地方。不論如何,這船遇上強烈東北風,而被向南吹了約280公里遠,來到現今屏東滿州鄉港口溪以北之處。這時帆桅均已掉失,船體撞上岸岩而裂解。接著一波狂濤,奔騰而至,將Horn 掃落海中。

Horn 奮力向岸游去,腦海裡浮出兩年前,在打狗港外的遭遇。那次他脫險登岸,他相信這次也能成功,而且必須成功,因為他已有妻女,且還有未完成的目標...。可是,巨浪一波接著一波,硬把他捲回海裡。就這樣,他和17名平埔人消失於萬頃浪滔之中!

另外16名平埔人、還有那馬來人及馬尼拉人,僥倖爬上岸,踉踉蹌蹌的走入卓杞篤的豬束社領域,而遭扣留。

永別了,美麗之島
十一月上旬卓杞篤通知身在台灣府的Pickering (必麒麟),說有平埔海難者被留置了,要他去商討贖回事宜。12日他和打狗海關的Thomas Hughes 及另一洋人,前往南岬。到了之後,才知道James Horn 已經遇難離世。Pickering 望著那無情的大海,不勝悲慟!

有人認為這段詩句源自John Milton 的失樂園, 存疑.
次年(1870) William Pickering 離開台灣。後來,他在所著 "Pioneering in Formosa"一書的結尾引用兩句Thomas  Bayly 的詩歌: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 Isle of Beauty, fare thee well.'。乍看之下,像是單純的向台灣道別。但如果展讀原詩末段如左,那豈不是恰好在傾訴 Horn 落海直前的心境嗎?

"碎浪從四方撲來,我仍獨自在甲板上徘徊, 

眼前連一片可依附的綠葉,也找不到; 

若還能在老伙伴們的家園散步,那該多好?!

相見不如懷念,永別了,美麗之島!!"


後Horn 時代
1869年11月初,英國公使Alcock 退休。後任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席、英屬北婆羅洲特許公司董事長等職。

1870年夏初,James Milisch 因為大南澳計劃中止,加上投資煤礦,也遭官府刁難,以致損失慘重,只好關閉洋行,黯然離台。

平埔族人們,則被清國官府和漢人驅離大南澳而四散,其中一部分逃往奇萊(花蓮),加入早先移住那兒的噶瑪蘭社區。

此後,更多平埔人也從噶瑪蘭廳(宜蘭),撤遷到花蓮。可是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欽差大臣沈葆楨,推行「開山撫番」政策,開始在東部立石立碑,清國軍民也接踵而至。而花蓮的Kaliawan平埔族(加禮宛,即噶瑪蘭族),被"撫"得忍無可忍,終於在1878年,聯合在地的Sakizaya 族起來反抗,而爆發了'加禮宛'之役。結果K族頭人 Dafu Wanu陣亡;S族大頭目Komod Pazik偕夫人Icep Kanasaw出降,分遭凌遲及樹刑至死。倖存者只好寄附於阿美族之中,直到1987年才獲復名。

(噶瑪蘭/加禮宛)平埔族最後的勇士 1890年
取自馬偕George MacKay's "From Far Formosa"

1991年,時任宜蘭縣長的游錫堃先生,為"漢人在移墾過程中所犯下的「錯誤」,公開向全體噶瑪蘭人道歉。"

如今花東地區仍有幾個噶瑪蘭聚落。2005年人口為 911人;2020年末是1528。

至於現在宜蘭縣內,到底還有沒有噶瑪蘭族社區? 而散居的噶瑪蘭人如果存在,又剩多少? 這就留給專家們去爭論吧! (完)


非常感謝王建世兄,為本文寫下這首七言律詩:

七星舊事久煙飛 幸有詞家記細微
矻矻搜遺窮古籍 孜孜落筆向斜暉
淘金故實多驚險 舟覆翻濤魂未歸
曲折新篇出人意 行文宏麗似芳菲



參考資料:
Campbell, William.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 Part First: General Description of Formosa." 1903: 6.

Chiu, Hsin-hui. "The Colonial 'Civilizing Process' in Dutch Formosa 1624-1662." 1967: 112-113.

"The Chronicle and Directory for China, Japan and the Philippines." 1869: 202-203.

Collingwood, Cuthbert. "Visit to the Kibalan village of Sano Bay, north-east coast of Formosa. Including a vocabulary of the dialect." Transactions of the Ethn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 6 1868: 135-143.

Davidson, James W. "The Island of Formosa, Historical View from 1430-1900." 1903: 185-187.

Hughes, T. F. "Visit to Tok-e-Tok, Chief of the Eighteen Tribes, Southern Formosa." Proceedings of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6, No.3 (1871-1872): 265-271.

Johnson, Andrew. "Message of the 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 - American Bark Rover." 40th Congress Senate 2d Session Ex. Doc. No.52 Wed Apr 13, 1868: 1-68.

Keppel, Henry. "A Sailor's Life under Four Sovereigns." Vol.3, Chap. LXXXVI 1899: 136-138.

Le Gendre, C.W. "Reports on Amoy and the Island of Formosa."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871.

MacKay, George L. "From Far Formosa." 1896: 205-208, 215-237.

"Murder of the Captain and Crew of the Rover."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Thu 15 August, 1867: 5.

Pickering, W.A. "Pioneering in Formosa." 1898: 167-201.

Swinhoe, Robert. "Narrative of  a Visit to the Island of Formosa." Journal of the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1-2 (1858/1860): 145-164.

Swinhoe, Robert. "Notes on the Ethnology of Formosa." Extracted from a paper read before the Ethnological Society, with additional remarks. Read before the British Association, August, 1863.

Swinhoe, Robert. "Additional notes on Formosa."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 10 (1866): 122-128.

Taintor, E.C. "The Aborigines of North Formosa."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New Series, No. IX  Article III (1875): 53-88. 

"Wreck of the Barque Rover." Timaru Herald v.7, issue 221, 10 July 1867

Yen, Sophia Su-fei. "Taiwan in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1836-1874." 1965: 102-109, 122, 201, 142-145.

http://www.takaoclub.com/consulate/index.htm

http://www.takaoclub.com/graveyard/index.htm

王先謙輯, 同治朝《東華續錄》, 卷七十八, 1899: 39.

伊能嘉矩, "英國人の大南澳侵墾." 台灣文化志 (下卷), 第十三篇, 第八章, 1928: 143-145.

"噶瑪蘭族."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加禮宛戰役."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0 則留言:

  1. 區區一個宜蘭屯墾案件,牽扯:清、英、德三個大國的關注,非常有意思。James Horn 的悲慘結局,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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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您的分享 讓我對台灣歷史認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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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些早期闖蕩在草莽時期台灣的洋人故事, 若能拍成電影一定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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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覺得這故事是不錯的電影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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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一次知道德國在宜蘭也有墾殖的歷史,也感謝龔醫生將Horn的故事從恆春半島到葛瑪蘭的經過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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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羅妹號事件, 好友看到龜仔甪社砍殺Mercy Hunt船長夫人的畫面, 直呼原住民好殘忍. 沒錯, 以今天的眼光視之, 的確令人費解震驚, 但前文末了強調, 讀歷史, 評歷史 必須回到過去的時空, 將心比心. 如果說原住民野蠻殘酷, 那我們就來看看同一時期支那大清官員又如何文明了!

    1874牡丹社事件結束後, 在清廷沈葆楨所謂“開山撫番”政策的驅使下, 清兵大舉入侵原本不屬於他們的原住民領地, 武力壓迫下, 自然引起的衝突不少, 原住民有些部落, 因屠殺而人口驟減, 有些部落甚至滅村.

    1877年底, 離南方的牡丹社事件三年, 支那吳光亮總兵率清軍自台灣府(今台南)出發, 穿越中央山脈來到屏東八瑤灣海岸, 再沿海岸線揮軍北上“撫番”. 1878年初, 在花蓮秀姑巒溪出海口附近的港口村(一說此處為阿美族人發源地)謊稱宴請阿美族勇士數百人, 誘請無知善良的原住民用餐喝酒, 待阿美族男丁酒醉時, 再以火繩槍, 將數百阿美族勇士全部射殺!史稱大港口屠殺事件!夠無恥吧!堪與當今國共兩黨相比!

    而東北的原住民葛瑪蘭族大概是台灣諸多原民中最悲慘的. 因為接觸文明早, 早已進入農耕社會, 不但山中的泰雅族會與其爭地, 產生衝突, 後來移民的漢人也會用偷拐搶騙的手段, 奪取其耕地, 後期漢人吳沙率眾入侵, 是葛瑪蘭族最大的災難. 葛瑪蘭人在宜蘭已漸漸無法生存, 於是沿著山路, 海路, 移居到花蓮(洄瀾)今新城附近, 稱為加禮宛, 共有六個社(新城如今尚有嘉里村, 即來自加禮宛). 加禮宛因為在花蓮人數不多, 因此必須與較友善的部落結盟, 最主要的就是撒奇萊雅族. 這兩族在花蓮因為漢人少, 只需防範太魯閣族的入侵, 多年來倒也相處融洽, 一片欣欣向榮. 直到清廷沈葆楨那種完全不尊重原住民的高壓政策, 開山撫番?支那對原住民重稅, 私刑, 姦淫擄掠, 山是越開越深, 番是越撫越番!

    1878年6月, 原本一開始對支那國清軍十分友善的撒奇萊雅族與嘉禮宛族已被欺凌到忍無可忍, 終於爆發, 夜襲吳光亮營寨, 引來清軍大舉屠村, 兩族群幾乎滅村滅族, 沒死的全混入阿美族部落, 更令人髮指的的是:撒奇萊雅族的頭目夫婦, 為免戰事擴大, 前往清軍營寨談和, 卻遭到野蠻的支那軍官下令綑綁, 頭目Kumud Pazik 被一刀一刀割下皮膚, 凌遲致死. 而頭目的太太Icep Kanasawy則被夾入一棵剖半的茄苳樹中, 再由數十名清軍官兵一起踩踏, 痛苦而死!這可不是盜匪, 這是支那的正規軍!其軍頭吳光亮總兵就以軍紀廢弛, 貪腐賬目不清聞名, 曾遭劉銘傳降三級的. 不只加禮宛與撒奇萊雅兩族幾乎遭到吳光亮滅絕, 阿美族也遭其誘殺!原住民何辜?如今花蓮玉里協天宮居然還有一碑文紀念吳光亮?簡直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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