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瑞士籍荷蘭兵的台灣經歷
譯自 Eine kurtze Ost-Indianische Reiß-Beschreibung
(東印度旅歷紀要)
365年前台灣漢人社會的風土民情
Albrecht Herport 著
龔飛濤 (Feitau Kung, M.D.) 譯注
1930年,西班牙神父José Maria Álvarez 在他的千頁台灣史書"FORMOSA Geográfica e Históricamente Considerada"中,附有一張1626年菲律賓西班牙當局製作的荷屬福爾摩沙島大員港地圖(DESCRIPCION DEL PVERTO DEL LOS OLANDESES EN YSLA HERMOSA) 。筆者截其一部分如上。值得注意的是,截圖左邊的一段文字: Ay en todo 220 olandeses en fuerca, 100 en el baluarte de la estancia, 10 en la fatoria, 8 los de mas en las naos. Ay tambien 5u000 chinas y 160 japones. (荷蘭兵共有220名,100人駐在城堡內,10人在貿易商館,還有8人在大帆船上。另有5000名漢人和160名日本人。按:西班牙古文,常用"u"來分隔千位數與百位數。)
如果1626年時有五千漢人在荷屬台灣,那麼1660年Albert Herport抵台時,漢人人口應該是數以萬計了。而Herport回到巴達維亞後,曾追述這族群的風土民情。今筆者照譯如下,希望能幫助大家認識三百多年前台灣先民的生活實況。
豐饒之島 - 福爾摩沙
台灣全島,特別是西部平原,土地非常肥沃。植物繁多,有玉米、稻米等等。而番薯和芋仔尤其豐富,它們好吃且有益健康。此外,還有白糖以及多種樹果如青檸(Limonen),酸甜檸檬(sawre vnd süsse Zitronen )等。
不像其他東印度群島,這裡猛獸不多,蛇類稀少,鱷魚絕跡。但卻有許許多多的鹿隻,其數量多到讓人很難理解: 牠們到底是從哪裡找到足夠的食物的。鹿肉肥美,原住民(Formosanen)和漢人(Chinesen)一年到頭獵殺了無數鹿隻。他們用鹽醃肉,曬乾後運銷中國沿海;鹿皮則賣到日本。
台灣還有許多野馬、水牛和野豬,也有很多漂亮的家畜如牛、羊、豬等。另外有各種不同的鳥類。而全島海岸都可以捕到好多魚隻。尤其在某段時節北風起時,魚隻更是成群而來,不但會游上陸地,甚至跳到船上,而遭捕捉醃食。
漢人的宗教
漢人是"異教徒",不過他們也相信有位天神。祂創造天地、主宰日月、讓地上萬物能夠蓬勃滋長。他們稱這天神為Ziqua (?)。
他們的廟宇是木造的,通常有四根圓柱,廟的裡外雕梁畫棟,且塗有西班牙封蠟,而顯得光滑亮麗。廟內擺有一些奇形怪狀的雕像,有五個頭的或七個頭的。 不過較常見的是三尊用檀香木精雕,再加上彩繪和鍍金的偶像。其中之一狀如"魔王"(Teuffel),有個巨大的獅子頭,其他部位則與人身無異,只是手腳並沒有粗長捲曲的指甲或趾甲(見下文)。祂坐在椅上,人稱之為Joossil (主神);祂右邊的偶像,其姿態衣著像是古代男人,被認為是漢人的始祖;而坐在左邊是位女神,據說她看到魚在水中擺尾進退,獲得靈感,而發明了船和舵,因此當人們造船之前之後,都會來向她供奉祭品。
不只在廟中,漢人在家裡也有這三座神像,而在神桌上及其周圍還懸掛多色多樣的金箔紙。他們每天都要向神明供奉新鮮食物,祭拜後再分給奴婢們食用。再者,神像前,不分晝夜,一定點燃著三根蠟燭,而且每天還要向諸神燒香、金紙和檀香木。
他們的婚姻
漢人只娶一位正妻,但他要納多少妾室則無限制。不過,只有元配的孩子才能繼承家產。而正妻的女兒們從小到老都必須穿著手掌大小的木鞋,以致她們的足部一直無法正常發育(纏足)。結果,她們無法從家裡跑出跑進,自然也無從被外人看到。
至於妾室們的子女是不能從他們的父親那裏繼承到什麼東西的。男孩們只被當作奴僕看待。女孩們更慘,頭兩胎一出生就馬上被溺死,不然生母就得把她帶出家外處置。第三個女兒才可以在家裡扶養,長大後就得當婢女,服侍正妻的子女。(譯者小時候住鄉下,聽說女人臨盆時,"產婆"會在床邊準備一桶水,如果出生的是女嬰或有殘缺,而主人或產婦不想要,就會將那小生命丟入水桶裡。)
他們的喪葬
墳塚有三台階高,展開如溪口。葬禮時所有死者親友都會到齊,他們還帶來各種熟食,擺在墳前,放在點燃的蠟燭旁,直至隔日。有些朋友也會帶來冥紙,上面寫有金字。他們在墳上燒紙、燒香。
他們的個性
漢人工作認真,不餘遺力。他們善於紡織絲綢。他們聰明伶俐,精於經商、天文和航海。然而雖然會用磁鐵、羅盤,其認知卻只限於東西南北四大方向。據說他們很會製造煙火,這點無人可以倫比。而且他們的模仿力強,看到什麼,都會仿造。
不過,漢人特別好賭,如玩紙牌等。而且大多數人是賭錢的,有的還賭到傾家蕩產,甚至賣妻鬻子。最後把頭髮剪掉,換取一點賭金。如再輸掉,那他們就一無所有了。假使還想要活下去,就只好去當奴隸了。
他們的衣著和形象
他們穿的是及膝的長袍或裙,袍裙底下是白棉布或南洋染布作的寬鬆長褲,腰間還繫著一個粗布袋。一般人,頭上沒有什麼覆蓋,只有一些有錢人才會戴著遮到前額上半部的刺繡黑紗帽。
而男女都留長髮,然後束綁在腦後;男人則把鬍鬚拔得稀疏可數。他們的指甲留得很長,通常有手指的一半長。
他們的飲食
漢人吃很多肥肉、醃肉、以及各式各樣的蔬菜和魚類。他們吃米飯不吃麵包。在飯桌上,每人一個瓷碗,裡面盛著自己的食物,有時碗內有多到一打的菜餚。他們不用湯匙,較粗的食物如切成塊的肉,是用一雙筷子夾食;至於飯粒,肉汁等難夾的,則是把碗端到嘴邊,然後用手納入口中。而用餐時,喝的是濃味的熱飲,叫做Gucij (枸杞)。
此外,他們成天喝茶水(das Dee-Wasser)。茶水是由唐山種植的的茶葉燒熱而成。他們一面喝熱滾滾的茶,一面吃著甜點。喝茶不僅是漢人的習慣,整個印度地區(指印度和東南亞)的人,包括住在那裏的荷蘭人也在喝。它被認為是一種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