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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Patrick Manson 在台灣


A Gossip about Formosa



漫談台灣


By Dr. Patrick Manson (萬巴德醫生)

龔飛濤 譯
From The China Review, vol. ii. (1873), pp. 40-47.

作者介紹
Sir Patrick Manson  wikipedia
Patrick Manson (1844-1922)蘇格蘭人,1865年Aberdeen大學醫學院畢業,1866年受到在上海工作的兄長的鼓勵,進入清國海關,被派往打狗(高雄)擔任公醫,時年22。他在打狗除了負責船員的檢疫和醫療外,也在Maxwell(馬雅各)宣教醫生的旗後醫院幫忙,還自開診所服務當地民眾。1871年,因捲入地方派系紛爭,接受英領事的建議,轉赴廈門行醫並做研究。

1883年他到香港。1887年創辦華人西醫書院,並為首任院長。他的第一屆學生中,有個名叫孫文(孫中山)的。這學校後來成為香港大學醫學院。

1889年Manson返回英國,1899年創立倫敦衛生與熱帶醫學院。1912年退休。其間榮獲多項名銜。1922年因心疾病逝。世人公認他為熱帶醫學之父。

(最近台灣官方電視台推出的"歷史劇"「斯卡羅」,居然顛倒時空,捏造事實,把這位年輕有為,且不相干的明日之星,演成一個蒼老孱弱,處處受制於"李仙得"的小咖,令人頗為失望。)

學術成就
1877年,Manson在廈門發現絲蟲病(Filiariasis)的病原蟲 Wuchereria bancrofti 是經由蚊子感染人體的 (絲蟲病會導致象皮症)。這是人類發現蚊蟲傳播疾病的首例。接著,他推想瘧疾原蟲也是由蚊子當傳媒,並於1894年發表論文力倡這項理論。1898年,在他的遠端指導下,於印度實地研究的Ronald Ross 證實了此說。1902年Ross因而榮獲諾貝爾獎。Manson 本人也獲提名,惜未得獎。

另外Manson還發現血吸蟲分體吸蟲(Schistosoma)的新品種,被命名為 Schistosoma mansoni,並於1882年發現裂頭蚴病(Sparganosis)以及致病的曼氏裂頭絛蟲 Spirometra mansoni

政治影響
1896年,孫文(孫中山)在倫敦遭清國使館人員誘捕,準備押回中國處死。他的老師Cantlie (康德黎)得悉後,告知Manson,並四處求援,卻不得要領。後來Manson以其名望,謁見首相兼外相 Lord Salisbury,英政府才出面干預,孫終獲釋放 (見 "The Life and Work of  Sir Patrick Manson" by Philip Manson-Bahr, et al. 1927)。設使當時Manson未積極介入,縱使後來武昌起義,滿清覆亡,也不可能有「聯俄容共」的廣東國民政府出現,那今日的國共兩黨就不存在了。


Inleiding 譯者前言
這篇文章以A former resident (前住民) 的筆名發表。同年代的William Campbell (甘為霖牧師)等證實作者就是 Patrick Manson (萬巴德醫生)。

有別於其他學術性或報導性文章,Manson以隨筆的風格寫出他的台灣經驗。他從小就喜愛戶外活動,在英國家鄉時常以野營、釣魚、游泳、打獵為樂,因此到了台灣,可謂得其所哉! 而他在這方面的描述,也讓我們對當年島上的天然環境以及百姓生活有所瞭解。此外,他還坦率的道出,各族之間弱肉強食的實況。他雖然如同其他洋人,對平埔族富同情心,卻也點出該族人的一些負面習性,並認為他們的沒落其本身也有責任。至於閩客漢人,Manson則有些較嚴厲的評語。對此,格主幾經躊躇後,決定照實譯出。我想讀者如能平心靜氣,或許可以從中領悟一些啟示。

又,當時人類尚無動物保護觀念,而狩獵是休閒活動也是食材來源。作者熱衷於此,是可以理解的。

本文
懷念台灣
醫學生Patrick Manson 20歲 (1864)
在台期間 1866 ~ 1871
from the Life and Work of  Sir Patrick Manson
by Philip Manson-Bahr and A. Alcock
本人常被問道:「你在台灣住多久?」我答道:「五年。」對方聽了總是滿懷同情的說:「我的天啊! 你怎麼能在那樣的偏僻惡地待那麼久? 你們那兒沒有社交或娛樂活動,只有炎炎烈日和兇殘蠻番。」而當我回說,我滿喜歡那個地方時,他們不是懷疑我不說實話,就是認為我精神有問題。可是我真的喜歡台灣。每次航經該地,我常嘆道:「美好的時光已經不再!」

沒錯,那些短暫停靠打狗(今高雄)或台灣府(台南)的汽船觀光客是有理由抱怨台灣。然而,就像水果一樣,表皮往往難吃,但深嚐其內後,你就會喜歡。當然如果一個人的嗜好是撞球、佳餚、聊天、打牌、看小說,那最好別來台灣;但假如他喜愛美麗風景、漂泊人生、蔚藍天空、親切民眾、狩獵加上一點冒險,那我敢保證他將不虛此行,而且還想再來。

長夏固然是缺憾,但它總會結束。當你射出第一槍時,那段令人厭煩的時日,就會被淡忘。這世上很少有地方能提供不勞而獲的樂趣的。台灣也不例外,她是美麗的,但你得用點心去體會她。這一點點的付出,會讓你更健康、更有活力;你也就比較不會坐在那兒,說:「好無聊哦! 這天氣真討厭! 來人啊! 我要一杯布蘭地(brandy)加蘇打(soda)!」

現在就姑且想像你加入了本人幾年前愛做的郊遊,而讓我當你的導遊吧。首先,前一晚得將一切準備停當,比如要找個可靠的廚子,還得雇請恰當數目的挑夫,並將他們的負荷分配好,然後要早睡才能早起。

從潟湖到縣城
 譯者於2018年8月清晨五時攝自高雄港邊的哈瑪星
清晨五時,為時三四天的假日旅行開始了。小舟在潟湖(今高雄港)中划行。我們坐在舟尾,享受著芳香悅人的朝雰晨靄,無雲的天空和既白的東方,讓黑檀色遠山雄姿格外顯目;山脈與我們之間的平野則蒙著一層灰色的薄霧(見上圖)再近看周遭,習習涼風吹皺整潭水面;而一往如常,幾條漁筏正緩緩的滑過潟湖出海去。大家連聲讚道:「好美的早晨啊!」 

1877年E.Grimani行經同路線所繪
小舟到了對岸,看來天氣正適合旅行,於是我們跨上馬背出發。這時太陽猶未昇出山巔。它一旦露臉,漫長的前程將變得非常燠熱,因此我得加快馬步,希望在七點以前能趕個10~12 哩路。

我們在平野上曲折而行 - 一下子循著高聳竹林中的小徑(如左圖),一下子途經蔗園間的旱田狹路。我們也穿過一兩個村莊,而這時村民剛要生火做早餐,只見他們揉著惺忪睡眼,從門口瞪著我們。出了村莊,則是一片青翠霑露的菜園...。由於騎乘兜風太有趣,良辰美景太悅目,讓我們不時勒馬停步讚嘆:「好美的早晨!」但我們不能流連太久,因為我們得趕在人潮出現和頑童跑出來之前,通過前方的埤頭縣城(鳳山)才行。

牛車、水牛、黃牛
鳳山新城(埤頭)大東門 1880年  取自維基百科
出了東南門(鳳山有大小東門,大東門偏南,現已不在),發現在樹下休息的一列牛車正好也要上路。牛車車軸因未沾油,以致動起來,就發出奇特的噪音,在寧靜的早晨,格外刺耳,而其音量之大,數哩外都能聽見。這些笨拙的牛車在崎嶇不平、佈滿轍跡的路上,顛顛簸簸,匍匐前進。它們的時速只有半哩,這還不包括停頓的時間。我相信這種景象在中國其他地方是看不到的,它們大概是荷領時代遺留下來的產物。而水牛是整天都會遇上的,不過你可要離牛角遠一點。這些畜牲的脾氣善變,容易生恐激怒。牠們惶惑時,會追著你跑。此外,要盡量站在牠們的下風處,因為牠們的嗅覺靈敏,可以分辨洋人或漢人(1876-77年在台的Grimani姊弟提到水牛對洋人比較敵視,想與體味有關)。而且牠們的嗅覺感受似乎比視聽覺更容易激起反應。但,普通黃牛就溫馴得多,牠體型較小,姿態優雅,與粗大笨拙的水牛相比,較討人喜歡。由於黃牛駕馭時平穩又伶俐,所以在車隊中,常當領頭牛的角色。

我們費力繞過牛車隊伍和其他障礙,眼前再度呈現一片曠野。這時第一道陽光剛好從前方山脊的凹處灑了出來,那真是絕美的一刻。沒幾分鐘靜謐的清晨已經轉化成耀眼的白天。我們望著太陽緩緩從山丘後升起,在還沒看到它的下緣之前,已因光線太強,只好移目回神,蹣跚前行,開始面對白天該做的正事。

過路窟
環頸雉 Wikimedia Commons by Gary Noon
既然白晝已到,就不需要再匆匆趕路。環顧四方,右邊稍遠是Ko-Lo-Koot (過路窟)*山丘,它以雉鳥**眾多聞名。我們曾在那兒度過許多快樂的時光。有時我們會在山邊找個取水容易,視野良好的樹下,搭起帳篷,連續露營好幾天。這時常有訪客自打狗(高雄)來,他們帶來歡愉的生氣,將孤寂的氛圍一掃而空;他們還帶來豐盛可口的食品,讓大家胃口大開。而我們西洋小社區的朋友,各行各業都有-有領事館的、海關的、醫療的、還有貿易界的。我實在很難說: 誰最好(ㄏㄠˋ)吃? 誰喝最多? 誰的鼾聲最響? 還有誰在早上最會睡懶覺?!

*譯者註: 過路()庄在鳳山城外東南,下菜園與山仔頂之間,即今陸軍官校南側和黃埔七村附近。這村莊在日治初期的地圖仍可見,後來就消失了。而閩南台語常以'水窟'稱窪地或池塘,因此'過路窟'本身可能就是今官校南邊的'黃埔湖';過路窟的山丘則指鳳凰山或鳳山丘陵的北段。

** 譯者註: 台灣雉鳥有三,帝雉、藍腹鷴雉和環頸雉,低海拔的是後者。

鳳梨山
羌仔(山羌) Wikimedia Commons by Rufus46
從過路窟向左望(北向),隔著一片淺而寬的谷地,就是鳳梨山 Ong-Lai-(S)wa (在今高雄大樹、仁武和鳥松的交界)。它以出產鳳梨出名。那裏也有雉鳥,但數量不多。而在植株之間偶而可以射到一種小型鹿,當地人叫做Kina (羌仔,台語 Kiuñ-á)。不過牠體積小,又常躲在隱蔽處,要追捕很費力,實在不值得勞神去獵牠。這丘陵還有許多迷人的景點,在其中一處小憩,一定會讓任何失望的打獵高手得到補償。丘陵不高,大約兩三百呎,卻到處都種了許多20呎高的喬木,它們用來遮蔽梯坡上的鳳梨,以免烈日曝曬。樹蔭也讓羌仔在鳳梨叢間一閃而逝,除非眼尖,很難發現。在這裡你可以吃到不同熟度、不同季節的鳳梨。而鳳梨跟醋栗(gooseberry)一樣,現採的最好吃。

種植鳳梨是重要的產業,一班接一班的工人每天把鳳梨運到各個市場,而且相當多的數量還外銷到廈門和大陸其他城市。鳳梨除了果實外,長而厚的葉子的表膜還可以製成纖維,然後織成粗布,這在下階層的人家廣為穿用。而提供蔭影的喬木(相思樹?)殘枝,則被小心的收集起來後,燒成木炭。一趟鳳梨山之旅,絕對讓你感到值得。

危險的下淡水溪(高屏溪)
接著我們穿過高度開發的平原,這裡散佈著數以百計的大小聚落,而為了免於風吹日曬,大多隱匿在高雅的竹籔和果林中。我們在河邊路旁的休息處下馬,從馬鞍卸下預備的早餐,一時胃口大開,大快朵頤。當然我們也沒有忽略載負重物的畜牲。這時一位汗流浹背的在地人卸下肩上的擔子,開口道:「噢! 外國人吃什麼? 牛肉嗎?」另一位答道: 「不是啦! 是羊肉。」;第三位:「那是什麼?」第四位回道:「那是白糖,不對,大概是鹽,」接著,「你看,他們的靴子,裡面有鐵釘釘緊喔,這樣腳就不會弄濕或刮傷。」然後,「你們要去哪裡?」「你們從哪裡來?」就這樣,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他們的話題一直是繞著我們不停。不過對於這些心直口快、性情單純的勞動者,實在不用戒懼,只要保持和善和寬容的態度就沒事。

眼前的河川(下淡水溪,今稱高屏溪),雨季時水面有一哩寬,現在雖然水量仍然不少,但已縮小成淺而可涉的水流。流水在耀目的寬闊河床中央,蜿蜒而行。你得先下馬且脫去馬褲後才過河,除非你想用懶惰方式 - 那就是坐在竹筏後端,然後拉馬渡河。你千萬不可騎馬過河,因為這裡的河砂非常危險,它無法承受一隻馬加上一個英國胖子的重量全壓在馬蹄接觸的小小面積上。

我清楚的記得頭一次渡此河的經驗。那是在離這裡10或15哩的上游處。那天一大早我們為了追逐雉鳥,在山裡跑上跑下,卻沒獵到幾隻。早餐時,我們討論如何在鄉野中找到打獵的好場所。我們的(漢家)主人年輕時是狩獵好手,他建議我們渡河到對岸的 Kho kho phae tschiu tschng 柯柯(林) - 火燒庄(今屏東九如鄉及長治鄉境內)。我等三人,酒足飯飽,充滿期望,肩槍上馬。這時似乎有股葡萄酒氣從腳跟傳入坐騎體內。接著大家瀟灑的策馬出發,奔向茫茫的前程。

顯然1877年的E.Grimani 沒讀到本文,以致重蹈覆轍
我們大概沒完全聽清楚主人的指點,因為前方並無渡口,而我們居然還匆匆的強行過河。剛開始,河砂感覺上有些深厚,但還可以。可是當馬兒們並肩進入水流不到20碼時,忽然下陷而幾乎滅頂。 慌亂之間,大家意識到已誤入流沙中! 各個舉頭揮槍,手忙腳亂,掙扎了一段時間。當時我真的認為我們一定會被埋入危沙,然後要等到未來的未來,才由'新人種'的地質學家將人、馬、槍等整套'古物'挖出來做研究了。還好,不久我們回神過來,把馬兒成功的拉上陸地。

當大家慶幸逃過一劫之餘,有位同伴發現在奮力求生時,把他的後填式槍枝弄丟了。於是我們又挖又探,努力搜索,甚至附近的鄉下人也來幫忙,還是找不到。就在大家以為災難已經告一段落時,這槍主又發覺在找槍時,他無意間把一只名錶放進馬褲褲袋裡,結果錶在泥水中泡太久,報廢了。

經過這次災厄,我們再也不敢騎馬橫渡這條河川了,因為整條河佈滿著危險的流沙。至於幾處真正安全的渡口,則有竹叢作為標誌。在這些地方,通常停有一條竹筏,讓行旅免受鞋足浸濕之苦。而這些撐渡人(撐渡台語: the-tōo)是要向官府承包後才能營業的。不幸的是,外國人要乘竹筏肯定會被任意敲詐一番。(譯者外曾祖的父親當年就在此溪撐渡為生,我想他應該不會敲詐人吧?!😊)

還有,你需要一個好心情和一頂遮陽帽,才能較舒適的橫越這寬闊的沙河床,因為這段路走來既淒涼又單調。眼前的景象,正如無數的微型颱風在這裡起落所留下的痕跡,而每年在(大陸)沿海一帶造成重大災害的暴風雨,或許可以想像是源自這塊平野(當時有颱風源自台灣的說法);至於河床中那些沙柱,正是旋風將塵土捲起而成的。而我們目睹的這些小旋風,如果天象恰當,是有可能演變成龍捲風的。

過河後,我們又來到田園和村落之中。再花點時間通過一段平原,就會到客家(Hakka)區了。在那裡,我們可以輕鬆一下,把槍枝和捕獸器拿出來,而且談談一些趣事和這裡的種族問題。

閩系漢人、客家、平埔、生番
 Baksa木柵(今屬高雄內門區)平埔族母子
by John Thomson 1871  Wikimedia Commons
我們剛走過的是主流漢人(Chinaman proper)的地盤,現在我們到了客家(Hakka)區,再過去是平埔族區(Pepowhan) ,更過去住的則是'生番'(savages),生番是前方山區的唯一住民。漢人(Chinaman)就不用多說了。住在台灣的漢人都是福建人(見註3.),主要來自廈門和Chin-chiu (此字洋人多指泉州,但偶而也指漳州)。許多家族尤其是農民階層,定居本島已有好幾代了。有些可以溯自鄭成功時代,部分人的祖先還是他的兵士。我有一次誤闖了離此地稍南的一個村莊,那裡的住民全是鄭軍的後代。整個村莊和周圍的土地,顯然是因為他們祖先的軍功而獲賞賜的。令人詫異的是,漢人到底是如何搶走平埔原住民的肥沃土地,還把他們趕到山腳下貧瘠又狹窄的石礫地的? 在那裡他們的一邊是獵熊的生番,另一邊是性好偷竊(thieving)的客家人(Hakka)。在那裡,他們只能困在家徒四壁的陋室中挨餓度日

客家(Hakka)的福建方言叫"客人"(Khaelang)。他們人數不很多,但尚未被周圍人口較多的族群所吸收同化。他們有自己的語言,特有的穿著、相貌和性格。他們跟鄰村(漢)人一樣的耕田種地;不過,是較優秀的鐵匠。他們製造刀槍供應生番,聽說本身也擅用武器。這些客家人是廣東移民,我想大概是與當地粵人爭戰後被逐出的。在廈門附近,也有幾處他們的屯墾區。

其實這地帶,Chinaman (閩系漢人)、Hakka(客家人)和Pepowhan(平埔人)的村落相互交錯,彼此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界線。一般而言,平埔人是被擠到山腳下的崎嶇荒地,而客家人一看到他們還有什麼可竊取的,就會去掠奪。至於Chinaman(閩系漢人)則對前二者都下手。就這樣,一波波不同的文明來到這塊土地上,但最後,Chinaman(閩系漢人)幾乎得到所有值得擁有的東西。

譯者註: 
1. 作者在本文中使用Chinaman,不用 Chinese。十九世紀時,前者用於隨意的場合;而後者是較正式的說法。後來有人認為Chinaman 語帶輕蔑,而成忌諱。當時部分洋人對清國人或有歧視的態度,但那是對人不對字。其實Chinaman 和 Frenchman、Dutchman、Scotchman 一樣,原是中性的名詞。

2. 格主將Chinaman 譯成'漢人'而不用'中國人',是順應當時台灣社會的稱呼習慣。

3. 文中作者所謂Chinaman 多指閩系漢人,客家人則另稱Hakka。這可能是因為當時有西方學者認為客家人源自華南山區原住民的緣故。

瀕臨絕滅的平埔族
當人們想到衰敗和死亡的的景象時總不免起憂傷之情。如果這是一個國家或種族的下場,那感傷的程度就更劇烈了。誠然,一個偉大帝國的沒落和覆亡是讓人夠傷心的,不過,它留下的(美好)回憶、雄偉遺跡、以及促進人類進化的知識,還是會舒緩我們的情緒,讓其情景不至於那麼不堪。可是如果呈現眼前的是某種族的殘存遺民,而我們知道這種族原本是有寶貴的機會,還具有天賦的才能足供發揮的,而且上天還把他們安置在(肥沃的)田園上,讓他們去耕耘。但他們卻忽略機會,枉費才能,任由田園荒蕪 - 那是多麼可惜可悲啊! 當我們看到這群落魄的遺民,不難想像: 田園的主人(或指天主)在做裁判時會如是說: 「你們離開吧! 沒有用的僕人。」

虎尾壠平埔語詞典(398頁) G. Happart 1650年著
我覺得不會等太多年,台灣的平埔番(Pepowhan) 就會列入絕滅民族的名單中 。留下的就只有荷蘭古書中的簡約記載,和某獵人日記中的感嘆詩句而已。(譯者註: 現在除了噶瑪蘭族外,其他平埔人,已經喪失獨立種族該具備的要件了。)

如今他們的語言已死,我本人只遇過一位會講平埔語的。漢人叫我們Whan(番)或'異族',也稱平埔人是Whan(番)。所以平埔人常以為我們與他們同類。某日下午,我們在一個歐洲人不曾到過的村落休息。顯然村人老早就在盼望能有白人來訪,這樣他們就可求證我們是否系出同源。我們剛坐下不一會兒,一位雙目失明,相貌端莊的灰髮老嫗,被攙扶到面前。她是過去時光所留下的遺珠,說得一口小時候學得的平埔語。可是跟我交談結果,無法溝通。她無奈地用漢語向眾人宣布: 「不,我們不一樣。」顯然,她和村人都非常失望😞。

從前荷蘭傳教士曾竭力整理他們的原語,還教導族人如何(用羅馬拼音)讀寫平埔語,可是如今教材已經散佚,只留下一些斷簡殘篇,在見證教士們的善心努力;在喟嘆平埔人的錯失良機! 不過,平埔人對記憶中兩百年前的荷蘭殖民者,仍存好感和珍惜之情。我想他們應該是仁智的統治者吧。或許因為如此,洋人在這裡普受善待。

好客是平埔人的美德之一。此外,他們勇敢、慷慨、信賴人。可是這些美德不但沒防止,反而加速他們的絕滅。不幸的是,他們也有些不太好的習性,例如: careless (粗心大意)、improvident (不知節省)、happy-go-lucky (隨遇而安)、hand-to-mouth (但求餬口)。結果,很容易就淪為grasping (貪婪)、saving (勤儉)、foreseeing (遠瞻)、crafty (狡詐) 的漢人的掠奪對象。

通常一個無憂無慮的平埔人心中想要的不外乎一支槍、一頭牛、一個妻子、聽歌或旅遊。而他要滿足這些慾望並不難,因為隨便就可以找到願意借他錢的漢人。當然他得用田園厝地做抵押。然後平埔人大多沒錢可還,於是在一番討價還價後,抵押品就易主了。就這樣,原住民一步一步的丟失他們的財產;而新移民則一步一步的把疆界往前推。當然,平埔人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弱點,也預見他們的愚行最終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只是他們缺乏組織和領導來規畫和推動改革。因此我們常被請求去排解他們的內部問題、糾正他們的錯誤、和幫助他們抵擋入侵者的詭計。可是,與此同時,許多平埔家庭中原有信仰的寶器 - 野鹿頭骨和山豬頭骨 - 已被熟悉的(漢人)像所取代;他們的傳統唱遊也被嘈雜的(漢人)歌調所淹沒。可以說幾乎所有過去的生活方式都已消失,或許唯一的例外是女人的服飾。然而,即使她們的服飾是那麼優雅合身,許多女人卻已經梳起所謂"高尚"的"茶壺式"髮型,還跟著纏足綁小腳了。好,這個話題就到此為止。

牛角彎
此圖乃依作者所述加上現代地名而成
現在我們離目的地已經不遠。山脈已在眼前,要看山巔,就得昂首到脖子痠的程度。在斜陽的照射下,山谷、峭壁和森林都看得一清二楚。在海拔兩三千呎高的山林中,有幾處墾地,每處都有一個小點 - 大概是間茅舍。那是生番開墾出來的農地,而小屋是他用來避風雨的。至於他們真正的家又是另一個樣子,再一兩天我們也許可以去拜訪一下。

靠近我們這邊有座低丘,是從平地緩緩向上而成的,看起來像是一張覆有青草的桌子被斜斜地切成兩半,較長的一端則跌躺在平地上。這是地殼斷層所致。就在緩坡接近山脈處,突然有個三百呎深的峭壁。而在峭壁或斜坡頂端下方,暗藏著一個美麗的谷地,寬不到100碼,長約300-400碼 (1碼= 0.9144公尺)。這偏僻的小地方,有荒廢的農地隱藏在樹林中。我們在谷地中,沿著峭壁蜿蜒而行,我一邊向同伴說明這裡叫 Goo kak oan 牛角彎 (今牛角灣,在屏東內埔鄉與瑪家鄉交界),因為谷地形狀有如扭彎的牛角;一邊向路上的老相識致意,而這些清寒住民也顯出歡迎之意。

「哈囉,大姐,你又多了一個小寶寶了! 兩個在你背上,一個在手上,這還不夠?,真的需要再一個貼在胸前才行嗎?」

「還有,聾啞先生,你還活著啊! 去年你嘗試騎馬結果摔下來,你的肋骨還好吧!? 啊,問也沒用,你聽不到,也不會講。不過你露齒而笑,又咕嚕作聲,應該沒事吧!」「喔! 你溺愛的小女孩,至少長高半呎了。我知道她很喜歡你。她的生番媽媽已經去世。她媽媽是你用一支槍、一把刀、一頭牛以及20碼布買到的。老糊塗,你可不要把你的小女兒賣掉哦! 即使挨餓也不可以!」你看我對這裡是多麼熟悉!。他們也喜歡我,或許是喜歡我的錢也說不定?!😉

雉鳥、竹雞、山豬...
聽,老太太已經在催人把你的床舖好;而我睡的是挑夫們在樹下展開的那張吊床。至於我們的獵捕器和啤酒瓶,你不用操心,我的僕人知道如何處置。準備好你的槍枝,我來教你如何尋找台式晚餐 - 雉鳥。在這地方,現在日落前的一個鐘頭,正是全天24小時中的最佳時段。四號在右,二號在左,我們迫不及待的越過稻田和番薯園,來到山腳下,這裡一區番薯園,那裡一區靛藍園。而進入叢林之前,有一道高草與土石相混的狹窄地帶,有位夥伴離其邊緣約10碼,另位則離30碼。根據我五年來對雉鳥習性的精心研究,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地方,能比這裡更快讓老雄雉驚飛起來的。果然,牠在夕陽的閃耀下展現一身華麗的羽衣,而且牠那具有挑戰性的叫聲像是為自己的健美而自鳴得意。一槍遠射,我的朋友得到他的第一隻羽毛了,恭喜恭喜。現在我們必須向前推進,在天黑之前得盡可能搜索到最大的範圍。不用怕你會忽略什麼東西,我的西班牙獵犬的鼻子是夠靈敏的;怕的是我們無法靠近鳥兒們。看! 一、二、三、四隻,前方150碼田園的邊緣處,那是什麼鳥啊? 是bamboo partridge (竹鶉),在地人叫做竹雞 'tick koe' (與雉鳥同科不同屬)。注意! 還有更多,牠們或是一簇簇的在一起,或是彼此依偎坐著。左、右,哇!射得好!

台灣竹雞  Wikipedia by Alexander Synaptic
再瞧瞧,田園上的番薯一條條的被挖出,而且被啃過,看來昨晚有山豬來過。而今晚如果牠們再來,園主是準備還以顏色了。他已經在適當的位置,用枯草萎枝,精巧的築了遮蔽處。今晚月光下,他會帶著槍,躲在那裏幾個小時,耐心的等牠們出現。我也曾經這樣做過,而且也很耐心,但無所獲。我聽到這些野獸在園裡奔馳且發出低沉的聲音,我還聽到牠們在近處咀嚼番薯,但很慚愧,竟無法射中半隻。其實,對那些熱衷的在地獵人來說,在月光暝等山豬是常態。連生番也喜歡為此而下山來。而如有幸邂逅一位這樣的人士,當為戶外活動增添一份驚喜。

三對雉鳥,一對竹雞(竹鶉),和一隻野兔。今晚這樣夠了。我們不能再打下去了,該回頭去吃晚餐了。夜幕低垂得很快,才說著,星星就已出現,而月亮也開始投射出影子了。且聽聽晚會是如何開始的: 貓頭鷹已先開口; 接著是蝙蝠的刺耳尖叫聲; 再來一隻夜鷺在黑暗中,哇哇的從我們的頭頂上掠過,正要去尋找牠的早餐;還有大、中、以及小不點的青蛙各自賣力的唱出不同音色的聲調。而這樂聲還伴隨著蟬所發出的起伏不斷的嘎嘎聲。總之,這是一個超高分貝的樂團。它從我們盥洗、更衣、晚餐、抽菸、... 一直演唱到大家都入睡。(待續)

譯者按: 可能因為作者醫務繁忙,續集並未問世。




2021年8月2日 星期一

學校沒教的歷史'中國'


The Myth of "Middle Kingdom"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禮記》

2017年初首登
2021年夏增修


前言
筆者的伯公龔教是位漢學先生,日治時期當過台南廳大林蒲區書記(1910~20)。他一生克己復禮、澹泊明志,頗受鄉里敬重。

伯公大我阿公19歲,所以年齡而言,幾乎可以是我的曾祖輩了。小時候回鳳鼻頭時,他總會過來摸摸我的頭,很和藹的問我在學校學了些什麼? 有一次,他笑著對我說:「我是清國人,你阿公和阿爸是日本時代的人,啊你是'中國天'出生的。」接著,他嘆道: 「時勢變得很快,就連'中國"這名詞的意義,現在和古早也差很多。」我當時聽不懂。長大後,行萬里路,也讀了不少書,才終於領悟他的意思。

百年來由於國家/民族主義風潮的影響,今人對歷史上的中國的認知,遂與實際的情況有相當的差異。現在把古籍攤在陽光下,讓大家看看古代中國的原貌。

春秋時代 (770~403 B.C.)  取自維基百科, 原作Yu Ninjie
楚、吳、越不屬中國
《史記》世家:
 • 周夷王之時,..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謚。」乃立其長子為句亶王,中子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

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周)王室尊吾號。」...(周)王室不聽..。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 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武王。

史記》秦本紀: 
 • 定公吳王夫差盟,爭長於 (強)(侵凌)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 
 • 無彊(勾踐六世孫)時,興師北伐,西伐,與中國爭彊(強)

'中國'一詞始於周代,它政治上是周王國的別稱,地理上是指所統治的領域(包含諸侯封地),文化上則用以區隔四方較未開化的戎夷。而楚、吳、越諸君於周室仍在,戰國未啟之前,即已各自稱王,自立於中國之外。楚君更是瀟灑的自稱蠻夷。雖然後來吳、越、楚相繼滅亡,漢代的司馬遷仍如實的記載它們與中國互不隸屬,甚至是對立的關係。可是這近百年來,國民黨式的教育卻一直向學生灌輸: "屈原、夫差、勾踐、西施都是'中國人';端午節、划龍舟、吃粽子是中國的'固有'習俗。" 太史公地下有知,焉能不喟然而歎哉?!

三國時代,多少風流人物,並非中國人
三國志 武英殿二十四史本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 https://ctext.org/zh
三國志》魏書十四 
劉曄傳:
  • 傅子曰: 孫權遣使求降,帝以問(曹魏重臣),曄對曰:「.. 今天下三分,中國十有其八。吳、蜀各保一州,阻山依水,有急相救,此小國之利也。..」
 
三國志》吳書九 周瑜傳:
 • 瑜曰:「... (捨)(鞍)馬,杖舟楫,與吳越爭衡,本非中國所長又今盛寒,馬無槀草,驅中國士衆遠涉江湖之閒,不習水土,必生疾病。
  江表傳曰: .. 瑜請見(權)曰: 「諸人徒見曹(操)書,言水步(兵)八十萬,而各恐懼 .. ,今以實校之,彼所將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軍已久疲 ..

三國志吳書九 魯肅傳:
 • 臣松之案劉備與(孫)權併力,共拒中國,皆肅之本謀。
   讀者您應該沒想到著名的赤壁之役,竟是一場'對抗'中國'的戰爭吧!

三國志》蜀書五 諸葛亮傳 :
 • 亮說權曰:「.. 將軍量力而處之; 若能以吳、越之衆與中國抗衡,不如早與之絕; ..

 • 問:「諸葛亮始出隴右,南安、天水、安定三郡人反應(響應)之,若亮速進,則三郡非中國之有也,而亮徐行不進 …何也?」袁子曰: 「… 亮始出,未知中國彊弱,是以疑而嘗之。」

秦漢時代,版圖擴張,文化上的中國也隨之增大。但政治地理上的中國仍侷限於原周王朝時的領域。所以當天下三分時,只有控制原周王國領域的曹魏才是中國。從以上三國志的本文及注釋可知,古人認為吳、蜀並非中國;孫權、周瑜、劉備、魯肅、諸葛亮也不是中國人。現代國族主義激進份子們,常辱罵對認同'中國'有存疑者,是"數典忘祖",但他們自己的老祖宗確定是中國人嗎?

中原胡人的前秦是中國;江左漢人東晉則不是
魏晉南北朝(公元220~589年)的代表作是宋國劉義慶《世說新語》。這本書裡,"中國"一詞才出現四次,現舉出兩例:

  人謂王東亭曰:「丞相初營建康,無所因承,而制置紆曲,方此為劣。」東亭曰:「此丞相乃所以為巧。江左地促,不如中國;若使阡陌條暢,則一覽而盡。故紆餘委曲,若不可測。」
(公元316年
胡人滅西晉,晉宗室南遷江左,是為東晉。宰相王導把首都建康的道路規劃成蜿蜒曲折,有人不以為然。王東亭(王珣王導)解釋說: "江左腹地狹小,不如中國,如果道路直暢,會給人'看透透';但使之迂迴,則可讓人深不可測。" )
王東亭言下之意,東晉人並不認為他們所處的江左(江南/江東)是中國。

 • 
朗初過江,王咨議(肅之)好事,問中國人物及風土所生,終無極已。
(北朝前秦天王的侄子,向東晉投誠。東晉官員王肅之,向他探問'中國'的風土人物,沒完沒了。)
顯然,當時的人認為東晉不是中國;擁有原領域的氐族前秦才是中國。

南朝《宋書》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 晉武帝太康後,江南童謠曰:「局縮肉,數橫目*; 中國當敗,吳當復。」
(江南童謠唱道:「[晉人]皮肉要繃緊,數一數忿怒的民眾,中國[西晉]必敗,東吳要復興了。)
    *橫目,猶怒目;另一說指橫目為'四',暗喻四十年內,西晉將亡。按: 公元280年司馬炎滅東吳改年號為太康,316年西晉亡。

卷三十四 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 晉中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齊(臍)下。自中國來江東,性甚淫,...。

從以上兩則,寫宋書的南齊沈約也告訴我們,吳地或江南或江東並非中國。

 五代史記 歐陽修撰 宋慶元刊本
五代是中國;十國則'非中國之有也'
公元907~979年,唐宋之間,
華北中原先後有梁、唐、晉、漢、周等五代王朝。其他各地則有十幾國出現,現代的教科書把這些國家或政權全都當作'中國'的一部分。可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所撰的《五代史記》(新五代史) 卷七十一卻以問答方式解釋道:

  • 問者曰: 「四夷、十國皆非中國之有也。四夷之封爵朝貢則書,而十國之不書,何也? 」 曰: 「以中國而視夷狄,夷狄之可也;以五代之君而視十國,夷狄之則未可也。故十國之封爵朝貢不如….。是以外而不書,見其自絕於中國焉爾*。」

*焉爾: 如此,這樣之意。閩南台語作 An Ni 或 An Ne,常被誤寫成'按呢'。(許成章教授的正解)

顯然,歐陽修認為只有五代才是中國;其他十多國雖非夷狄,卻也不屬中國。而且,這十多國也不認為他們自己是中國。如此一來,寫'春花秋月何時了'的李後主就不是中國人了! 難怪南唐被大宋滅後,他被擄去中國的心情是'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而沒有回歸'祖國'懷抱的喜悅。

有趣的是,被認為是中國的五代當中,有三代即後唐、後晉、後漢是西突厥一部的沙陀人所建立的王朝;但不屬於中國的十多國反而多數是漢人政權。

綜合以上,從政治地理的層面而言,不論大小或種族, 一個國家如果其疆域有包含原周王國的固有領土,就叫中國;但,如果疆域不及原周王國領土,即使是漢人政權也不是中國。這個概念至少遲至北宋歐陽修的時代,仍是社會共識。當然,在文化層面上,'中國'的界定,則是比較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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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的'中國'
四十幾年前我在New Orleans (紐奧爾良)的醫院工作。這個比美國歷史還悠久的城市,有豐富的文化遺產。我的租屋是在有名的French Quarter(法國區)內。在那聲色喧嘩的Bourbon Street的隔街,有條靜謐的Royal Street,這街有畫廊、骨董店和舊書店。我曾在那兒買到一本由19世紀漢學家James Legge注釋,漢英對照的《法顯自記遊天竺事》,它讓我大開眼界。

公元399年,六十二歲的法顯(俗姓龔)由長安出發向西,經西域,轉南,越過帕米爾高原,到印度"學梵書、梵語,寫律",再訪錫蘭,然後由海路經印尼,於東晉義熙年間(公元414年)回到青州(今山東)。他回國後自述了一卷《 法顯自記遊天竺事》,記載這15年的經歷過程。令我錯愕的是,在這本寫實遊記中,他多次提到的"中國",竟是指現在的印度,或當時佛法鼎盛的中天竺! 至於,現代人所謂的"唯一中國",他則以"秦土"或"漢地"稱之(見左圖文)。

兩百多年後,唐高僧玄奘所著的《大唐西域記》裡也出現五次'中國'。其中四次語意不明,比如卷十二,描述朅盤陀國(Khabandha,今新疆塔吉克縣)王室時,提到:"以其先祖之出,母則漢土之人,父乃日天之種。故其自稱漢日天種。然其王族貌同中國" 這裡的'中國'到底是指漢土,還是印度(按: 日天是印度教太陽神Sūrya),模稜兩可。

但,卷三寫道: "昔佛世尊烏仗那(Oḍḍiyāna 在古印度極北疆;今巴基斯坦的Swat),降惡神已,欲還。乘空當此國上,告阿難(釋迦堂弟),曰: 我涅槃之後..."。 眾所周知,佛世尊釋迦牟尼一生不曾到過漢土的'中國',所以他要回去的'國'當指印度本部(或中天竺)無誤。

還有,唐慧苑所著《華嚴經音義》中解釋'支那'(梵語: cīna)時,稱:"即今'漢國'是也。" 而刻意避用'中國'一詞。
 
就連《全唐詩補編》中,唐玄宗的題梵書〉: "鶴立蛇形勢未休,五天文字鬼神愁;支那弟子無言語,穿耳胡僧笑點頭。" 也以'支那'取代'中國',以免造成混淆。(按:兩者的平仄相同。)

可見,不少古代佛教徒是有認印度為中國的習慣。然而歷史上,卻未見有因此而發生文字獄,或引起非議的記載。顯然,古人在這方面,對不同的看法,確有相當程度的包容性。這一點是值得我們現代人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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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對'中國'一詞並不在意
其實不僅唐玄宗沒用"中國"一詞,讀者如果翻開《唐詩三百首》和《千家詩》,在五百多首佳作中,完全找不到'中國'! 杜甫一生作了超過一千首詩,也沒提過半次'中國';李白的九百多首中,則只寫過兩次。而在浩瀚達九百卷共48,900多首的大詩庫 -《全唐詩》中,它也才出現53次;也就是每千首詩中,'中國'出現的頻率只有1.1次。可見這名詞,在詩人騷客中的人氣不高。

再看清人所選編的《古文觀止》,它包涵了從周朝到明代最為經典的文章共222篇,其中只有四篇提到'中國'各一次;另有一篇提了兩次。而這五篇中,四篇所提的'中國'是指周朝領域的'原始中國';只有一篇才是現今大家所認知的'大中國'。至於其他論及所謂'大中國'之處,則多以'天下'表示。在這書中,'天下'共出現了147次。另外,其附錄的三篇元、清文章裡,'天下'又加3次;'中國'則掛零。明顯的,'中國'二字,在古代士族的心目中,遠不如'天下'來得順口又順筆。(按: '天下'有時也包含'大中國'周邊的朝貢國在內。)

至於一般庶民,對"中國"的印象也不可能深刻。現在選一本較具"國際觀"的章回小說《西遊記》來看看。這本書裡,明人吳承恩只寫了3次 "中國",卻使用了同義的"大唐"131次,"東土"213次! 至於寫社會問題的小說,"中國"在《水滸傳》裡出現三次;《金瓶梅》一次;《儒林外史》則闕如。以上數據,是利用電子化書籍中的搜索功能而獲得的。(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畫 https://ctext.org/zh)

接著來檢視清初的《康熙字典》。這字典裡,'中'字共有27條例句,包含一些'中'字相關的名詞如: 中氣、中央、中興等,但沒有'中國'。當然這是字典,不是辭典,不用'中國'只是未特意重視,並無忽略之嫌。不過下面要提的這本書,可得嚴肅以對...

筆者先人留下了一部清國時代暢銷的工具書,叫《校正增廣詩韻全璧》。它是當時文人雅士作詩必備的。書中寫出每個字的聲韻以及該字開頭和結尾的名詞。例如"中"字,光是以它開頭的名詞就列有84個,包括現今依然通用的中途、中間、中年、中古、中央、中立;還有與中國相近的中土、中原、中州;甚至連中天、中正都上榜了。(看來當時"中正"是滿流行的,所以才有人用來取名字,可是後來成了"專有名詞",就沒人敢再"亂用"了。) 不過,令人跌破眼鏡的是,'中國'居然不在詞彙之內! 當然也沒有'中華'。又以"國"為字尾的名詞有36個,內含上國、下國,卻無中國。而這書是光緒乙未年(1895)的版本。顯然,遲至滿清末葉,'中國'一詞仍然少用。

難怪,台灣人的部份祖先是"唐山過台灣",不是"中國過台灣";早期移民南洋的華僑也都說是從"唐山"去的;而Chinatown 從前叫唐人街,不叫中國城。

結語
世事多變,諸法無常。現今的認知與過去不同,是可以理解的。現代的中國應如何定義,自可訴諸公論。但是,當我們談到過去時,還是要尊重古人。為政者和教育家不該忽視史實,而一昧用"自古以來,..." 來蒙蔽眾生。

再者,若能讓人們了解: " '中國'正如其他議題,其概念既非自古而然,也非一成不變", 則將有助於除卻固執與偏見,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互相理解和寬容。這世界也會因而更為平和美好。 (完) 



2021年1月17日 星期日

羅發號事件與Horn 5/5 (終篇)

The ROVER Incident & James Horn


流浪者(羅發)號事件始末

與 

魂斷台灣的 James Horn


by FT Kung (龔飛濤)


篇五: 噶瑪蘭


蘇澳灣 - 由南方澳北望  英國海軍尉官 Lt. James Henry Butt 繪於 1869年
遠方三桅船乃其所乘海測船 HMS Sylvia  (取自 Wikimedia Commons)




驗明正'骨'
Mrs. Mercy Hunt 漢特夫人
1826 紐約 ~ 1867 屏東
1867年10日26日Le Gendre(李讓得)帶著漢特夫人的遺骨離台回唐山..
.
11月12日在廈門,當地執業的普魯士裔美籍醫生穆勒 (Augustus Muller)開箱檢視。箱裡裝有: 頭骨(缺下顎骨)、幾乎完整的脊椎、四根附著在脊椎上的肋骨、分離的骨盆和一塊殘缺的肩胛骨。從這些骨骼的形狀大小,他推斷死者應是位比一般歐美人高大的女性。這正符合漢特夫人(Mrs. Hunt) 的身材。而漢特夫人的姊夫Botefuhr先生,所提供她的假牙,也與上顎骨完全吻合。

11月21日,美國駐廈門副領事兼副驗屍官E.M.Smith 在鑑定聽證會上,聆聽各方證詞後,宣告該副遺骨屬於漢特夫人(Mrs. Mercy Hunt) 無誤。於是依照先前約定,Botefuhr 先生付給 James Horn 美金$1250的酬勞。有了這筆錢,Horn 就可以籌劃他的噶瑪蘭之旅了。

古早的噶瑪蘭
噶瑪蘭即現在的宜蘭地區。它也是指當地的平埔民族。荷治時代有兩項關於噶瑪蘭的重要記事:

1. 1644年9月,Pieter Boon 率領225名荷蘭兵從大員(安平)乘船出發,經淡水雞籠(基隆)前往聲討噶瑪蘭。首先Bay of Cavalangh(蘇澳灣),有十二社答應以進貢換取荷軍的"保護"。而荷方原本要求以鹿皮為貢品,但社民希望用稻米替代,因為鹿皮得從山番處換得。可見當時噶瑪蘭人已進入農業社會。接著,荷軍攻擊蘭陽溪/冬山河流域的兩個社,並燒掉他們的房舍。隨後有四十多社派人求和,只剩六社拒降。

2. 荷蘭東印度公司蘇格蘭籍職員 David Wright描述: 1650s年代,台灣11個省區(provinces)中排行第二的噶瑪蘭(Kabelang),有大小社共72個。諸社各自為政。因為荷蘭人無法完全征服他們,只好與之和平共處。荷蘭人不但跟他們做生意,還把自己的兒女賣給他們當奴隸(註一)。價格是一個13歲的孩子賣10元歐銀。

綜合以上,當時噶瑪蘭大概有60至72社。如果每社平均100人,則人口應有六七千之眾。不過,其他也有36社、45社,還有人口近萬的說法。

十八世紀中葉,漢人開始侵入。起先是零星蠶食,到了1796年,漳州人吳沙(註二)率領成千的武裝墾民到達後,情勢急轉直下。這群人軟硬兼施,軟的: 從對噶瑪蘭人示好施醫、到將死貓狗丟在他們田裡,乃至偷移田埂侵占農地...硬的則是直接武力相向。結果短短幾十年內,鯨吞了大部分的平原地區。而1812年清國設噶瑪蘭廳後,更將政治力伸入其中。至此噶瑪蘭人的生存空間被嚴重壓縮。1830~40年以後,開始有人向南往花蓮逃難。

註一: W. Campbell 的"Formosa under the Dutch"引述David Wright所言: "As the Hollanders were never able to subdue the province, they made peace with the inhabitants, and not only traded with them in several kinds of merchandise, but sold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to them as slaves ..." 按: 荷蘭人回歐洲時,法律禁止混血兒女同行。

註二: 吳沙被尊為「開蘭第一人」,現在不但有紀念館、基金會,還有以他為名的國中學校。可是一個族群的"英雄",往往是另一族群的"噩夢"。這種例子,在人類的歷史中觸目可見。幸好,社會在進步,這半世紀來,人們開始以宏觀的態度,從多角度審視歷史的真相。最明顯的例子是哥倫布,今日他在歐美的地位,已遠不如昔了。

Swinhoe 的見聞
digitization of historic museum collections of  Taiwan
deposited in foreign countries
1858年,Robert Swinhoe(後為英駐台首任領事)參與英艦 HMS Inflexible(不屈號)的環台航行。6月18日船抵蘇澳灣。他發現灣口正對面和北側的北方澳已各有一個漢村;灣南側,即 Lam-hong-o (南方澳),則尚有個『熟番』村。村裡部分男人披頭散髮,可是,不少年青人已經削髮學漢人了。他們的膚色較漢人稍暗,容貌接近馬來人。至於女人有褐膚色的,也有膚色較白的。其中不少具有歐洲人的臉型。有些女人穿有上衣或披肩,但大多只用裙布圍著腰間,再以腰帶束緊。頭髮則任其鬆散,而在前額頂繫上紅色或白色的細帶。

漢人不叫他們『生番』,而是稱他們『番仔』。他們和漢人一樣怕山上的生番。而他們的住屋和生活習慣,也比較接近漢人。他們可說是Swinhoe所見過最安詳、和平的族群。他們首次看到汽船,因此,男男女女乘著尖尾的獨木舟(proas),一再繞著大船划行,同時還唱著奇特的曲調。這族人已無地可種,而全靠捕魚捉鳥維生。數年後,Swinhoe 舊地重遊。發現更多的男人薙髮留辮子。官府還派了一位漢學先生到村裡教少年們漢語和孔孟思想。不過村人講的還是噶瑪蘭語。他還提及日落後,平埔人舉著火炬,出海誘捕飛烏仔(飛魚)的奇觀。

蘇澳之北,有一條河叫Polo Sinnawan (又 Kalewan 加禮遠/加禮宛,即今冬山河)。河沿岸有幾個平埔村落。離出海口四哩處的左岸第一村也叫Polo Sinnawan。村民比漢人更為有禮(civil)、和善(good-natured)。Swinhoe 參觀了隱蔽在林木間的住屋。這些房子用圓木做建材,以樁柱撐離地面,屋頂蓋著茅草,室內鋪有地板。村落由族內頭人和一名漢人通事共同治理。他們的生活情況比南方澳的好些,女人的頭髮梳得整齊,用三四條紅絲帶纏繫著,頭上戴著蔓草花冠,兩耳還垂著五六個兩吋直徑的細白環,看起來卻一點也不礙眼。

再向南上溯兩哩,就是主要漢村Le-tuk-kan『利澤簡』(今五結鄉老街),這裡人口近千,街道寬廣,雜貨不少,不過價格很貴。四周都已開墾為稻田。 Polo Sinnawan 的頭人就是聽命於此地的軍政長官。

噶瑪蘭人的悲歌
Edward C. Taintor  1868
from President &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 Historical Photographs of China

再往上游去,又是另一番景象。在那裡,Swinhoe看到成群的噶瑪蘭人,四處流浪,靠乞食為生。原來漢人常藉細故,將他們逐出家園。

1869年初,淡水海關代理長官Edward Taintor 來探訪時,也親睹了上述的悲慘情事,他提到: 一位寬裕的平埔農夫去逝後,漢人霸佔了他的'田園厝地',無助的寡婦帶著三個小孩,無家可歸,頓時淪為乞丐 ! 另有位平埔頭目告訴他,三四年前,漢人偷走他們的牛隻,還攻擊他們的村落,他們起而反抗,殺了一名漢人。結果他們無法再住在那裡,全村被迫遷到山區。

後來到此傳教的George MacKay(馬偕)也寫道:"...平埔人的耕地被奪、村落被毀,只好遷到荒野叢林,從頭開始。可是,當新闢的土地上,種出稻米和蔬菜,讓他們能勉強度日時,貪婪的漢人又出現了。這些漢人或用甜言蜜語、或以爭吵方式取得一席之地,接著步步進逼,最終整片土地又被他們搶走。平埔人因為不識字,又不懂法規,就只能任由仇敵們宰割。目睹這些官吏、商人和投機分子,對純樸的生靈做出如此不義的行為,有時實在很難不怒火中燒 (making one's blood boil)。"

James Horn 的到來
1868年初,James Horn 來到蘇澳灣,當地景象比想像熱鬧得多,漢人人口已大幅增長。原來,附近林相豐富,伐木業興起,蘇澳儼然成了木材集散地,連外國木材/樟腦商也聞風而至。更讓人驚奇的是,這裡的鋸木場居然擁有清國罕見的蒸氣動力機具。不過同時,在地的平埔族人,也承受到與日俱增的壓力。他們的空間越來越小,生活更加艱辛了。

在這裡,Horn看到蓬勃的商機,但他想幫助弱勢者的意願也更堅定。他帶著一些布料、日用品、還有平埔人喜歡的brasko(空酒瓶),去拜訪蘇澳灣南側(南方澳)的部落。漸漸的,平埔人感受到Horn的善意,而信任起他來。他甚至得到頭目女兒的青睞,後來這位美女還成為他的"牽手"。 

有一天,Horn向頭目進言:「我看漢人越來越囂張,官府又視若無睹。與其在這兒受罪,不如走為上策。」

頭目:「我也知道情勢不好,聽說加禮宛(冬山河流域)那邊,已有不少人搬到奇萊(花蓮)去了。我有時在想,或許我們也應該南遷到大南澳,那裏有肥沃的平野,幾乎沒有漢人,清國又管不著。只是附近山區的生番太兇猛,很難應付。」

頭目抽一口菸,繼續說道: 「十年前(1858),有一群漢人去那邊開發,沒有成功;六年前(1862)又有一百多人登陸,他們築土牆、設竹柵,還挖了壕溝,結果一次夜襲就死了ㄧ百人,剩下的只好狼狽逃離;兩年前(1866),三十幾個'好膽的',再去試運氣,卻至今音信全無。」

Horn 回道:「山區原民的問題,我可以去找些朋友來幫忙解決。」

幾天後,Horn 啟程前往淡水,找 James Milisch (美利士)。

俾斯麥的野心??
淡水有五六間洋行。Milisch(美利士)的洋行是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在北台灣的代理之一。它主要進口鴉片和棉毛織品,出口則有樟腦、煤和茶葉。Milisch漢堡人,1865年來台。當時德國尚未統一,他兼任北德漢薩政商聯盟(Deutsche Hanse)在台的領事。

Horn到訪的那天,Milisch不在洋行。行內的買辦說:「老闆在艋舺(萬華)的寓所。」Horn問:「到了艋舺後該怎麼找他?」買辦回道:「很簡單,那邊就只有他一個阿兜仔,隨便問人就知道。」果然很容易就找到了。

兩人見面,寒暄之後,在Milisch的書房裡坐下。Horn環顧四周,但見牆壁上貼有數張 《北德意志匯報》(Die Norddeutsche Allgemeine Zeitung) 的報紙。這份大報當時是普魯士首相俾斯麥(Bismarck)的喉舌。

Prinz Adalbert von Preußen
普魯士王子 1811~1873  Wikipedia
Milisch發覺Horn似乎對壁上報紙感到好奇,微笑的解釋道:「這些兩三年前的舊報紙,刊載一系列殖民政策的社論。他們主張,普魯士應該在台灣東部的"無主之地"(das herrenloses Land),建立德屬印度(Deutsch-Indiens),並派軍艦占領蘇澳,將它開闢為主要港口,讓移民家庭遷入,再將勢力擴及西部...。」Milisch又說:「其實我們的海軍總司令Adalbert 王子,也認為既然清國忽略台灣東半部,我國應該予以佔領。」
 
Horn 聽了回道:「我對政治沒有興趣。我只想幫助噶瑪蘭人,跟他們一起打拼,看能不能開發出一片樂土來。當然若因此而獲利,也是一舉兩得。假如您能投入資金和提供器材,我可以招募人手,並運用我在林木方面的經驗,咱們一起來試試。至於您想為貴國效力的部分,只要不影響在地人的生計,我沒有意見。」

Milisch: 「那我們就在商言商吧。如今漢人控制噶瑪蘭大部分地區,且清國已設置官廳實質管轄,要在那裏立足很難。不過蘇澳灣以南,就屬"無主之地",我們可以在那兒,開發土地、採伐樟木、和蒸餾樟腦等等。至於山區兇番,我會提供武器作為反制。」(樟腦在當時除了驅蟲、醫藥用途,更是製造塑膠前身-賽璐珞celluloid的必需品。)

大南澳殖民地
1868年四、五月間,Horn、Milisch和幾個洋人以及一群平埔人搭船,從蘇澳灣南下。船行5哩經東澳時,看到那塊小平地上有座鋸木場。再往南10哩,終於抵達南澳(Lam-o)海岸。

大夥兒一上岸,就被眼前的景象嚇呆了。原來沙灘上竟躺著35具無頭屍骨,整齊的排成一列 ! 顯然,這是生番給外來者的警告! Horn推測,這些骨骼應該屬於兩年前那批冒險來此的墾民。他和平埔人合力將這群遊魂的遺軀,掩埋入土。然後,大家往內陸推進近兩哩,來到所謂的大南澳(Ta-lam-o),這裡的河谷平原寬一哩多。如果再往西進,谷地就漸漸狹窄了,於是Horn和Milisch決定在此建立主寨。他們去找擁有該地的生番頭目,以實物換得該地無期限的租約。

經過一番準備後,Horn帶著工人,著手築了一座四方型的柵欄大寨,各角落還加設石砌的守望台,寨內建二十多間茅舍,足以容納一百多人,可將平埔男女及少數漢人安置在內。寨後的空地,則用來栽種番薯、馬鈴薯和菸草。而南澳海邊也建一座小寨,它也圍有柵欄。兩寨之間,開路相通,並闢小徑蜿蜒入山。Horn又在鄰近的山丘上蓋一間結實的小屋作為自己的住處。這山丘有溪流圍繞,多了一層安全感。

山中的馘首族有十數社,他們對這群新住民的態度不一。不時有生番蜂擁而下,夜襲堡寨,企圖獵取人頭。雖然Horn和平埔勇士們不乏武器彈藥,可是仍難免有傷亡。Horn本人除了幾次輕傷外,還曾被長矛深深戳入足部而受重創。

然而,儘管日子不平靜,拓殖事業還是持續發展。平埔族人墾地伐木,種茶樹,餾樟腦,換得溫飽衣食、武器、日常用品以及居家器具;而偶而來採集藤枝和染料植物的漢人,繳了15%"保護費",也可暫住寨內,免受番害;Milisch等出資洋人,則因事業的運作而漸有收益,轉虧為盈,指日可待;至於Horn,由於他的誠懇待人和領導有方,贏得了平埔族的"朋友和保護者"(Friend & Protector)的美譽。

到了年底,在殖民區作業的已有150名以上,而絕大多數是噶瑪蘭平埔人,很少數是漢人。至於其他的外國參與者則有兩個蘇格蘭人、一個美國人、一個德國人、一個西裔墨西哥人、一個來自印度果阿(Goa)的葡萄牙人、一個馬來人和一個馬尼拉人等等。

不過,淡水海關的E.C.Taintor 於1869年1月到訪時,發現Horn除外的西洋人大部分時間是住在蘇澳灣的南方澳。有趣的是,他估算當時南方澳的平埔人約有100人,這比兩三年前Collingwood醫生提出的數目少了約150人。看來這150名平埔男女是跟隨Horn搬到大南澳去了。

清國抗議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恭親王  
by John Thomsen 1871
在大南澳開發的過程,噶瑪蘭廳通判丁承禧曾提出抗議,可是力道並不很強。況且,當時在台洋人和一般民眾的認知是: '台灣東部(含大南澳)乃化外之地,並不屬清國'。所以,Milisch 和 Horn 也就不予理會。

到了1868年底,眼看殖民地越來越像樣,丁通判趕緊上報台灣道台黎兆棠,再轉呈北京的總理衙門。

1869年初,恭親王奕訢致函英國公使John Rutherford Alcock (阿禮國)及普魯士公使 Guido von Rehfues (李福斯),強調:"未經許可,外國人不得擅取清國物產,亦不得與原住民交往";他駁斥英駐淡水領事所言"大南澳谷地是原住民領域,不隸屬噶瑪蘭廳"的說法;並要求Horn 和 Milisch退出大南澳。另外更請求解除Milisch的領事職位。

普魯士的反應
普國公使 Guido von Rehfues (李福斯) 態度堅定,他否認Milisch主導其事,認為他只是投資金主,並表示他無權撤去Milisch的領事職位。恭親王在兩個月內共發函五次,且一次比一次強硬。最後恭親王甚至威脅道: "Milisch 如不放棄大南澳,我國將採行動,到時候,其安危自負。"

von Rehfues 不干示弱,反嗆道:"如有普國公民安全出問題,兩國關係將有嚴重後果。"

恭親王則堅持:"番人所居,'自古'即屬中國;大南澳地區不是通商口岸,外國人本來就不得擅入開墾;而番人更不能任意放租土地給他人...。" 就這樣雙方僵持不下。

而von Rehfues 態度如此倔強,難道他是故意激將清國採取行動,然後讓普魯士可以藉護僑之名出兵台灣東部嗎? 這點著實啟人疑竇。

英國的反應
  英公使 John Rutherford Alcock
1809~1897  Wikipedia
相較之下,英使Alcock (阿禮國)的反應和緩些。他答應會指示領事調查真相。如果恭親王所言屬實,就叫Horn放棄事業。

可是,在台領事人員的報告卻一致認為:’台灣東部從蘇澳灣以南直至南岬,毫無清國治權的存在,當地原民是處於完全獨立的狀態’於是Alcock 承認Milisch/Horn 與當地生番所簽的租約有效,也同意Horn的作為合理合法。

然而,到了六月,Alcock 的態度開始轉變,他寫道: "Horn 與生番有租契,而生番又與清國為敵,可是我們卻與清國有協定,這個嘛...。" 顯然,為了維持英清關係的穩定,他是準備犧牲一個英國小民的權益了。當然,從個人角度來看,他再幾個月就要退休,不想惹事生非、擴大事端的心態,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八月,Alcock下令,淡水副領事Gregory必須強制Horn 撤出大南澳。

另執一詞
1869.8.8. 恭親王諭令 (王先謙輯東華續錄)
文中的'康'即Horn; '美利士'即Milisch
Gregory銜命來到大南澳。Horn發現他不像以前那麼友善,心知不妙。果然,Gregory 宣布:英國政府贊同清國的主張,認定彼等無權留在大南澳。Horn雖知官僚大多不講道理,卻仍忍不住為自己辯護一番:

「從來清國官兵,不曾踏進大南澳一步; 漢人到此,採了東西就走,也未定居下來; 這兒更找不到一碑一石,能證明他們曾經宣示過此地的主權。現在清國憑什麼說這塊土地是他們的? 

「再說,原住民在此已有千年。上帝賜給他們土地、物產。他們自是這裡的主人,為什麼沒有權利將地租讓給我們?況且,我已娶了原民女為妻,而且選擇在這兒長住,我剛出生的女兒及她的後代也是這裡的人,你們又憑什麼要我走? 」

Gregory 扳起臉回道:"我是奉命行事。我能做的是讓你有足夠時間,收拾停當。我可以向上級建議寬限至11月3日。到時候如果你們還不走,英皇陛下的砲艦只好來'接'你;而清兵也會對你的平埔親友下手。你不希望他們再受傷害,不是嗎?"

走筆至此,但不知讀者您認為是恭親王有理呢?還是James Horn有理?

悲劇收場 
1869年十月下旬(另一說是11月3日),Horn 帶著33名噶瑪蘭平埔人、1名馬來人和1名馬尼拉人,駕乘一艘縱帆雙桅船(schooner) 或說是戎客船離開大南澳。目的地是哪裡,眾說云云。有人說他們是要撤往蘇澳灣;有人說他們是運載著木材往基隆去賣;更有人說Horn想要往南去尋找一個可以重起爐灶的新地方。不論如何,這船遇上強烈東北風,而被向南吹了約280公里遠,來到現今屏東滿州鄉港口溪以北之處。這時帆桅均已掉失,船體撞上岸岩而裂解。接著一波狂濤,奔騰而至,將Horn 掃落海中。

Horn 奮力向岸游去,腦海裡浮出兩年前,在打狗港外的遭遇。那次他脫險登岸,他相信這次也能成功,而且必須成功,因為他已有妻女,且還有未完成的目標...。可是,巨浪一波接著一波,硬把他捲回海裡。就這樣,他和17名平埔人消失於萬頃浪滔之中!

另外16名平埔人、還有那馬來人及馬尼拉人,僥倖爬上岸,踉踉蹌蹌的走入卓杞篤的豬束社領域,而遭扣留。

永別了,美麗之島
十一月上旬卓杞篤通知身在台灣府的Pickering (必麒麟),說有平埔海難者被留置了,要他去商討贖回事宜。12日他和打狗海關的Thomas Hughes 及另一洋人,前往南岬。到了之後,才知道James Horn 已經遇難離世。Pickering 望著那無情的大海,不勝悲慟!

有人認為這段詩句源自John Milton 的失樂園, 存疑.
次年(1870) William Pickering 離開台灣。後來,他在所著 "Pioneering in Formosa"一書的結尾引用兩句Thomas  Bayly 的詩歌: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 Isle of Beauty, fare thee well.'。乍看之下,像是單純的向台灣道別。但如果展讀原詩末段如左,那豈不是恰好在傾訴 Horn 落海直前的心境嗎?

"碎浪從四方撲來,我仍獨自在甲板上徘徊, 

眼前連一片可依附的綠葉,也找不到; 

若還能在老伙伴們的家園散步,那該多好?!

相見不如懷念,永別了,美麗之島!!"


後Horn 時代
1869年11月初,英國公使Alcock 退休。後任英國皇家地理學會主席、英屬北婆羅洲特許公司董事長等職。

1870年夏初,James Milisch 因為大南澳計劃中止,加上投資煤礦,也遭官府刁難,以致損失慘重,只好關閉洋行,黯然離台。

平埔族人們,則被清國官府和漢人驅離大南澳而四散,其中一部分逃往奇萊(花蓮),加入早先移住那兒的噶瑪蘭社區。

此後,更多平埔人也從噶瑪蘭廳(宜蘭),撤遷到花蓮。可是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欽差大臣沈葆楨,推行「開山撫番」政策,開始在東部劃地立碑,清國軍民也接踵而至。而花蓮的Kaliawan平埔族(加禮宛,即噶瑪蘭族),被"撫"得忍無可忍,終於在1878年,聯合在地的Sakizaya 族起來反抗,而爆發了'加禮宛'之役。結果,K族頭人 Dafu Wanu陣亡;S族大頭目Komod Pazik偕夫人Icep Kanasaw出降,分遭凌遲及樹刑至死。倖存者只好寄附於阿美族之中,直到1987年才獲復名。

東部(噶瑪蘭/加禮宛?)平埔族最後的勇士 1890年
取自馬偕George MacKay's "From Far Formosa"

1991年,時任宜蘭縣長的游錫堃先生,為"漢人在移墾過程中所犯下的「錯誤」,公開向全體噶瑪蘭人道歉。"

如今花東地區仍有幾個噶瑪蘭聚落。2005年人口為 911人;2020年末是1528。

至於現在宜蘭縣內,到底還有沒有噶瑪蘭族社區? 而散居的噶瑪蘭人如果存在,又剩多少? 這就留給專家們去爭論吧! (完)


非常感謝王建世兄,為本文寫下這首七言律詩:

七星舊事久煙飛 幸有詞家記細微
矻矻搜遺窮古籍 孜孜落筆向斜暉
淘金故實多驚險 舟覆翻濤魂未歸
曲折新篇出人意 行文宏麗似芳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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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瑪蘭族."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加禮宛戰役."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